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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3-27 09:30《旅游美国,您该吃什么?》
偶见有人写文章,将女人怀孕写做“生理变态”,我觉得这人倒有点“心理变态”。如果我这专业老饕居然将美国评为世界美食之都,那就该被携程网友骂为生理变态兼心理变态了。
确实,美国人是不大讲究吃的。看看他们感恩节那样大的盛典所忻享的火鸡大餐,火鸡肉大名鼎鼎气象不凡,可是又粗又老又韧,让人敬谢不敏,至多像那些善男信女吻罗马教皇的大脚趾,一种敬而远之的亲近。火鸡大餐与香肥脆嫩的广东烧鹅或北京烤鸭之间的云泥之别,很容易让国人联想起忆苦思甜饭。
我最喜欢做出口去美国的食品业务。因为美国人太好糊弄了,甚至可以说是味蕾方面的低能儿。试举几个例子,您就知道此言不谬。
比如罗非鱼,在我们国度不但登不了大雅之堂,连普通家庭主妇也对它堆起厚得用菜刀都切不动的尊严,拒之于“千里之外”,比周杰伦费玉清还牛。可是,我们出口往美国的罗非鱼每年都在五六万吨,很受老美欢迎的。再比如,国内少有人问津的胡子鲶、红姑鱼、猫鱼、青口贝,出口美国的数量也很惊人;甚至淡水小龙虾也能像和它一样长着一对虾米眼的萧亚轩,成为爱的主打歌,每年会被吃掉七八千吨,这就让人起疑心老美的口条究竟是怎么长的。
来美国之前,基于对中美饮食差异基本框架的深刻认识,我一点也不担心吃不惯。因为不存在吃得惯吃不惯的问题,就如同脑子有病的前提是必须先有个脑子。我打算像享受加州阳光那样,充分享受美国人吃的超高热量超容易发胖的快餐,充分享受鲁迅先生所说的真的勇士敢于直面的淋漓鲜血的牛排,同时对玉树临风的自己这次能够增加体重也备感信心。
走遍美国,我发现我错了。粗食之都的美国,在许多层面上甚至评得上世界美食之都!且容我细表。
每一条目,我都配上通俗或者说粗俗易懂的小标题,以便生动易记,到了美国您好按图索骥、照葫芦画瓢。
其一,“一餐一国,当思来之不易。”
毋庸置疑,美国是世界上最国际化的地方,这边有来自全世界各个角落的人,他们也带来了各自的饮食文化。这些花繁叶茂的异域饮食文化,之所以能在美国忠实再现而且生根发芽,一是因为美国本身没有饮食文化;二是美国有着滋润异国饮食文化的得天独厚的肥沃土壤。
具体来说,正因为美国本身没有特色鲜明的饮食文化,所以能够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而不至于像日本那样处心积虑地将外来饮食文化无一例外地改良成“四不像”。同时,美国是各领域众多顶尖人才梦寐以求的乌托邦,其中包括各国许多身手不凡的厨师也移民此地;而享用故土美食的各国新老移民,无疑也都是有故事的人,非等闲之辈;再加上国际自由港与世界顶级贸易枢纽为各国美食提供了全世界绝无仅有得天独厚的广袤沃土,这些因素使得在美国能轻而易举地享受到世界各地的正宗美食。
只要您愿意,一日三餐都可以选择吃不同地方的东西——法国的,意大利的,西班牙的,土尔其的,日本的,韩国的,墨西哥的,泰国的,越南的,印度的,还有更多您一辈子可能都无缘前往旅游的国度。那些可能终其一生也无缘涉足的国度,却能在美国尽情享用到他们的特色美食,这良好感觉有点类似于让未婚青年享受已婚待遇。
如果非要问我在美国最喜欢吃什么国家的食物,我可能答不上来。因为老实说,我什么国的食物都喜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种民族的食物让我不喜欢。
其中印象深刻的有:色彩斑斓奇怪如同印度妇女经常穿的大桔红大碧绿的萨丽那样浓妆艳抹的印度饭;开胃法式面包和果酱常常出人意外地新鲜美味的法国饭;少不了各种形状和味道的橄榄和碎豆腐般奶酪的希腊饭;味道朴实可称之为农家饭的墨西哥饭…还有古巴饭中的柠檬味道,中东饭中的小米加牛肉汤,俄国饭中的鱼子酱,西班牙的各种各样的小吃,都让我喜欢不已。
您可不要以为这和内地旅游局惯用的伎俩 “世界美食节”或者“美食一条街”是一回事。那是蒙人的噱头,连似是而非都谈不上。举个最小的范例,比如咖喱所用的430种香料,除了印度本国,大概只有在美国才调配得齐全。
有比较才有鉴别,我们不妨打个比方来说明为什么美国的各国料理没怎么走样。比如在四川开的广东菜馆与广东的川菜馆相比,哪个更地道呢?毫无疑问是广东的川菜馆地道得多。因为,在四川开的广东菜馆必须迎合川人的口味才能维持客源,而广东的川菜馆则有百万川军拥趸,就怕你不正宗,根本不怕无人接受。
“一花一世界,一沙一天堂”这句经文用来概括包罗万象的在美国落地生根的世界各地美食,似有唐突西施之嫌。那么,还是改造子曰:“一餐一国,当思来之不易”,来与旅游美国的朋友们共勉:
真的不要错过美国的各国“东餐”,因为除了本土以外,您绝对吃不到比在美国所吃的更正宗的各国料理了!
其二,“家花不如野花香”,比在本国还要物超所值的中华餐馆。
在日本,我最怕去中华餐馆应酬,因为性价比太低,还不如香港的大排挡。可是,美国各地的中华餐馆却不但值得去,而且去了花了钱就等于赚钱了。怎么回事呢?物超所值啊。
以前描绘祖国总爱说“地大物博”,语气中透出无比的自豪感。后来才明白,猪长得壮,猪身上的肉是没什么好骄傲的。再后来到了美国才明白,什么才叫真正的壮猪,什么才叫真正的地大物博。
别的不说,逡巡于美国各地的中华餐馆,刚开始被鱼翅、鲍鱼、皇帝蟹、燕窝的份量吓了一大跳,分在每个人碗里的,都够国内一桌10人份的标准了。一餐超豪华燕鲍翅下来,结账时总让我怀疑在美华人的数学不及格,便宜得让我觉得不多付20%小费心里过意不去。
深知内地吃喝行情的美国食通天说,美国吃饭花不了多少钱,象内地那样平均收入百分三四十用在吃上,这表示还够穷的;而像你这样年接待费用近百万的,在美国人看来是够畸形够变态的。
我生平最怕谈中西比较文化,也怕听别人谈。因为涉及范围太广,一己所知有限,除非真正学贯中西,妄加比较必定失之偏颇。所以,够变态的我,在美国彻头彻尾大快朵颐了无数的超豪华佳肴,
这样可以保证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再对这些在国内需量珠重聘的美味产生一膏馋吻的冲动,不亦赚乎?
特别值得玩味的是,在国内都难觅芳踪的许多很怀旧的美食,在美国却能不期然地意外邂逅。比如,在美国,我就吃到古典美味的泥螺、硕大无朋的黄瓜鱼鲞、收藏有年的霉香白力鱼,甚至连销美的青岛啤酒,都醇美得让人无法忍受国内那些若无其事地贴着同样商标招摇过市的货色。
虽说美食并不是只有有钱人才能享受,但好货都是流通到有钱的地方,这是不得不承认的商业铁则。美食作为文化的一个层面,无疑属于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着这两百八十八万华人华侨以及数不胜数的中华料理的追捧者,才有中华料理在美国的生生不息与繁衍发展。
所以,我极力推荐到了美国不要错过中华餐馆的佛跳墙、燕鲍翅、大龙虾皇帝蟹这些集大成者,绝对物超所值的,万万不可咽着口水悭吝口袋里的美元,要知道,世界上难以自拔的,除了牙齿,还有美食。
需要温馨提醒的是,我所推荐的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华餐馆,而不是类似于曼哈顿那样星罗棋布的送外卖的中华小餐馆。
在曼哈顿,很不可思议的两件事,一是在曼哈顿听到福州话的频率比在福州市当地还要高;二是我的老乡们打败了西西里岛黑手党,垄断了曼哈顿所有送外卖的小餐馆。
曼哈顿繁华街头有一座比华尔街铜牛还牛的林则徐塑像,我去那附近的一家中华小餐馆拜访乡亲,熟识的邻家小媳妇在家乡时连开水都烧不清楚,渡美后居然能文君当垆了。她红着脸谦虚说不好吃,无非多浇沙司多放味精,价格低廉分量足,骗那些对中餐很老外的老外而已。
出于礼貌,我点了份套餐,略尝数口就发现自己原本并不高明的假装和应酬的本领到此简直破产,竟没法表示感谢。我坚信,白米饭拌咳嗽糖浆也比她做的福州炒饭好吃。
我真诚地告诫她说,你这厨艺不怕黑手党砍你,老乡们也会来砍你的。送外卖刚回来的她老公乐呵呵地说,为了不怕砍他已在背上纹了一个龟壳。难怪刚才我见到他时忍不住想摸摸他的头。
厨娘又红着脸补偿性地告诉我说,在美国要选对的话,只要是卫生标准是A的、进门服务用英语的、菜单是英文的店就走开。要吃中法料理混血产下的私生子越南菜,就要看看里头坐的食客们是否个个鸠形鹄面皮焦齿黑的天生鸦片鬼相。遵照老乡的这两句按语依此类推,果然我毫不费劲地找到许多比家花还香的野花。
其三,价格不菲的“不菲”,非去不可。
特别值得一提的还有美国的“不菲”buffet。也就是美式自助餐。前面已经介绍过,在美国吃饭花不了多少钱。所谓价格不菲的“不菲”, 是相对于普遍廉价的自助餐而言。
为什么要推荐价格不菲的“不菲”呢?因为美元不断地贬值,不乘现在赶紧花掉,落胃袋为安,它又要贬值了。开个玩笑,之所以推荐价格不菲的“不菲”,是因为看起来好象很不经济,实际上档次高的自助餐所用的材料,要比廉价大路货好很多。
我曾在费城的一家“不菲”独罄40多个鲜美无比的生蚝,我很担心那家店会被我吃得血本无归。还有的“不菲”店居然好善乐施地摆放鹅肝、海胆和鱼子酱,我很怀疑自己是进了餐馆还是误闯慈善机构。
美国的“不菲”,规模有大有小,档次有高有低,但都清洁整齐,是匆忙的社会应运而生的产物,性价比也远胜于国内五星级酒店的所谓自助餐,虽然其中没有我们大宴小酌的那种闲情逸致,更没有豁拳行令杯盘狼藉的那种豪迈作风。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去的您,估计不至于错过拉斯韦加斯,到了那儿,除了赌场,“不菲”是千万不能错过的。具体介绍可以说上一天一夜,就不多说了。
其四,“海鲜海吃”。
美国隐藏着让我这样好吃的人窃喜不已的剪刀差。我们先来看看美国的海鲜是多么的好。
首先要提到的就是阿拉斯加。美国花720万美元买下了阿拉斯加,据说现价值在3万亿以上,而在老饕们的心目中,这个令人垂涎欲滴的地名,简直就是最美味海鲜的代名词。
阿拉斯加是目前全球唯一能大量供应多种深海鱼类及野生鲑鱼的产地,也是虾与蟹的重要产地。七、八月是西南阿拉斯加州甲壳类海产旺季,除了虾类和黄金蟹外,还有海扇贝。同时间、同地区当季高单价鱼类还有:大比目鱼、黑鳕、红鲑等等;八、九月是白令海和伊留申群岛各种鱼类产季,尤其是底栖鱼类、雪蟹、黄金蟹和野生红鲑、狗鲑、银鲑、粉红鲑,都是世界老饕们的宠儿。除了阿拉斯加,夏威夷、西雅图等地的海鲜也都名闻遐迩,限于篇幅,不必一一列举。
接着来看有趣的剪刀差:美国人对吃海鲜是多么的幼稚,说“身在福中不知福”都还是客气了,简直是暴殄天物。
美国人吃鱼大概只知道油炸。全世界最美味最无污染的鱼,也是和我出口给他们的廉价罗非鱼猫鱼一样,裹上鸡蛋面糊,炸得黄黄的,当然不难吃,只是太可惜太单调,虽然佐以花色品种繁多的沙司,仍然乏味,再加以炸土豆条,即使猛洒番茄酱,仍然不怎么提味。炸虾也是一样,考究一些的还有炸鲜干贝,不过还是炸。
美国人不会吃有刺的鱼,只会吃大块鱼肉。超级市场的海鲜柜里,也都是死翘翘的鱼虾蟹。而且是整理好的成包成块的。虾是剥了皮的,鱼是切了块的,又大又肥的螃蟹则是煮熟了再冰起来的,水涝涝的走味。至于象拔蚌、海参之类的,简直就随便在海里扔着没人吃。
有这么大的剪刀差,有这等便宜的好事,如果您居然不懂得欣赏,那可真是“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了。嗜吃海鲜如同嗜血蝙蝠的老饕如我,岂肯放过这千载难逢的饕餮良机?!
除了“家花不如野花香”条目中推荐的中华餐馆可以让您对美国海鲜大快朵颐之外,我个人比较倾向于日本料理。象黑金枪鱼的大陀螺,象马粪海胆,能像在美国这么大呼过瘾吃得香汗淋漓的,不知该羡煞多少小日本。
我不断撺掇一同赴美的两位年长于我的女同伴陪着花钱海吃海鲜。我真诚告诫她们一定要吃好玩好喝好睡好,否则节俭死了,就有别的女人花你的钱,住你的房,睡你的老公,泡你的男朋友,还打你的孩子。此言很奏效,果然她们后来吃起阿拉斯加海味来比北极熊还狠。
其五,“巨汗”巨汉堡。
如果您也觉得不尝尝汉堡,就不算到美国旅游,这想法很乡巴佬。
我也是个纯朴的乡巴佬,我也不能免俗地去了各种各样不同的快餐店,FATBURGER,In-N-OUT,Carls Jr.,当然不会少掉麦当劳叔叔和肯德基爷爷。长个包子样就别怨狗跟着,让我大失所望的是,美国本土的麦当劳难吃得让人难以置信。不知道是美国人口味如此三八还是中国那边的根据国人口味作了改良,看来什么吃的和中国饮食一结合,就会有长足的发展。至于肯德基,我未入口之前已经准确预计到肯定不如国内的,您看看原料鸡的饲养状况就会了然于胸的。
果然不出所料,以中国之大,也很难找到这么“淡泊以明志”的没滋没味的鸡来。我想,不只是原料清淡寡味,论烹鸡,随便哪家做的鸡腿,也比肯德基的好多了。两位女同伴互相鼓励:要适当吃一点,才有劲减肥啊。
除了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这俩大佬以外,前面三个都还不错,各有各的特色。FATBURGER 的汉堡可以冠以汉堡“大餐”2字,其他不必多说;In-N-OUT的薯条很特别,不是一般的好吃,有机会千万不要错过,服务也确实很好,据说只有亲属才能开分店,所以范围小;特别喜欢Carls Jr.的牛肉汉堡,那牛肉居然是一片片炒出来的,属于汉堡中稀罕的美味。
美国快餐店饮料的习惯和国内不同。你点了饮料,售货员就会给你相应大小的杯子,然后自己拿杯子去饮料机前选择,喝完可以随意续杯;也就是说,价格的差别,仅仅体现在杯子的大小上。换在某一个国度,不知道有没有人肯犯傻点大杯饮料,我只好暗自惭愧自己来自文明古国却“人心不古”了。
其六,“牛排也牛”。
原以为美国人一日三餐就是拿着刀叉锯牛排,到了这才知道那只是中国人的想象。
即便是老美,吃牛排也是件奢侈的事情,特别是8盎司以上的。至于骨长17公分、重16盎司的,更是奢侈到有犯罪感。美国的肉食者没有不爱吃牛排的,久居日本的我却对美国牛肉有了傲慢的资格,不过Houston的牛排还是独一无二的,Red Lobster、Black Angus、 Claim Jumper也都有很不错的牛排。
对于嗜猪的国人来说,美国的猪肉比较粗糙,相对来说牛排就好得多。关于牛排各种部位的口味特点与选择,我就不在这人云亦云了,只想说两点经验:
一是有卖重磅级牛排的店才够高级,越重越好,有16盎司的就一定不要点8盎司的;二是侍者问你要做成什么样子时一定要回答“rare” (三分熟)。如果您觉得太生的话,再要求厨师重烤过就会非常鲜美,特别适合国人的口味。反之,一开始就烤熟的话,要再变嫩就不可能了。
既然说到让国人产生“茹毛饮血”印象的牛排,顺便推而广之说说在美国吃生菜。
一同赴美的同伴将美国当地人的日常饮食归结为三个字:生、冷、甜。她们特别反感各种蔬菜拿来生吃,感觉自己变成了小兔子。其实这是国人饮食习惯中最大的不足之处。
要知道,事实上人们在进食熟食后,体内白细胞很快增多,如临大敌,处于紧急战备状态,从而使免疫系统遭到破坏。而生食最大限度地保留了维生素、矿物质等有利于酶活动的营养素,对生理功能正常运转有好处。这就很容易理解一些人在身患绝症的情况下,一日三餐几乎全吃生菜和瓜果汁,不吃熟食,而这种“返祖”式的饮食,居然使很多病人绝处逢生的医学特例报道了。
如果以美国之旅为契机,有意识地培养自己“茹毛饮血” 生吃蔬菜的习惯,倒不失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
依然是我那两位同伴,在我的“训有方”之下,她们一反常态,回国后依然隔三岔五的不生吃些青菜就浑身不爽利,俨然美国的洋兔子精附身了。我窃喜自己有当美食教主的潜质,恨不能身外化身,拍着自己的肩膀,说声“教主,真有你!”
拉拉杂杂的就说这么多了,我不可能期待本篇拙作能让每一位到美国旅游的朋友都能像我这样,大有唐三藏取到佛经回长安的快乐,但至少能助您到了美国,不要做“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