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2=22.412 G =-0.014 P<0.05
2、样本个体受教育情况和婆媳关系的交互性分析:
婆婆与媳妇是不同时代的两辈人,父母辛辛苦苦把儿子拉扯大,其中的经济投入就不必说,光是感情儿子一辈子也还不完,儿子本应该给与父母以感情上的慰藉和尊重,而儿媳却“怂恿”儿子不尽孝,这种交换就产生了不平衡。社会学家称之为:代际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婆媳之争是由于期望差别。利益对立以及没有按规范行事等原因引起的。婆婆所接受的是传统教育,而媳妇更多的是受现代文化的熏陶。婆婆那一辈的要求媳妇是贤妻良母的形象,要协助丈夫;对子女的要求是服从家长、尊敬老人。`传统的伦理道德是以儒家的礼教为中心。在婆婆受到的传统教育里,充满了这些伦理思想。然而,媳妇是现代社会的一员,面对的是新思想、新观念,尤其是改革开放所带来的西方价值观。她们要求独立,给予子女更多的自由,强调个人成就。经济的独立和民主、平等的意识,正日益渗入家庭。
传统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在青年人的心目中日趋淡化。现代的与传统的伦理道德产生差异和冲突,形成家庭内人际关系互动的显著特征。笔者就个体受教育程度和婆媳关系的现状进行交互分析。其结果如下表(表4)。
表4 受教育程度和婆媳关系交互分类表(%)
婆媳关系
受教育程度
未上学
小学
初中
高中
大学
合计
非常好
22.2
26.1
20.0
13.0
12.5
19.4
好
44.4
43.5
40.0
52.2
50.0
44.7
一般
22.2
30.4
37.5
34.8
37.5
34.0
差
0
0
2.5
0
0
1.0
很差
11.1
0
0
0
0
1.0
合计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X2=14.442 G =0.083 没通过显著性检验
由上表可以看出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和婆媳关系有很大的相关度,说明提高妇女个体受教育程度并一定能改善婆媳关系。
3、不同生活习惯的影响
在“婆婆和媳妇生活饮食起居习惯有很大差别”这一问题上,有5人非常同意,占有效的样本数的5.0%;有24人的态度是同意,占有效样本数的24.0%;有21人的态度是一般,占有效样本数的21.0%;有31人的态度是不同意,占有效样本数的31.0%:剩下的19人是非常不同意,占总有效样本的19.0%。选择最多的是不同意,同意的只有29个样本,这说明生活饮食起居习惯并不是影响婆媳关系的主要因素。
在“婆婆和媳妇在对待同一事物或事件上的意见存在很大分歧”这一问题上,比上一问题的赞同率稍高。非常同意和同意的样本加起来为33,占总有效样本的33.3%;非常不同意和不同意的样本加起来为44,占总有效样本的44.4%;认为无所谓的样本总数为22,占总有效样本的22.2%。可见由于婆媳的人生经历、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生活态度等的不同,对婆媳关系有一定的影响。
总之,样本的个体因素在婆媳关系中并不起太大的作用。
(三)海口市周边农村独特的妇女“孝”文化对婆媳关系的影响:
由于本次调查没有注重整体文化因素的影响,只是从婆媳个体角度出发给本次分析带来了很困难。至少对该样本来说,个体的经济因素,个体的受教育程度和不同的生活习惯对婆媳关系没有太大影响,至少对该样本是这样。但是这一缺陷可以有我们的定性分析来弥补。查找海口市周边农村婆媳关系保持良好状态的原因。比如说在访谈中就有好多妇女都有处理好婆媳关系的“法宝”,这也是最值得笔者欣慰的,对正处在“婆媳关系”水深火热的妇女来说这不失为一种好的解决方法。比如,媳妇一方要“嘴甜”一点;“手勤”一点;“饭菜可口”一点;“为婆婆多想”一点等等。婆婆一方“可以重男但不可以轻女”;“多站在媳妇一方,多为媳妇说话,帮理不帮亲,不袒护儿子”;“儿子背着媳妇暗地里给的钱一定不能要”等等。这都是她们在生活体验中逐渐摸索出来的经验,笔者认为这对新婚夫妇和解决“婆媳关系”的根接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婆婆与媳妇之间感情上能真诚相待,这是处理好婆媳之争的关键。媳妇与婆婆住在一起的时候,能够主动把老人当作自己的生身母亲一样尊敬和敬爱。在生活上能体贴婆婆,家庭事物能尊重老人的意见,家务事能多做,经济上能公开,没有让老人觉得自己是外人。婆婆与媳妇,求大同存小异,各自多做自我批评,能多为对方着想,多为对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两代人之间存在的思想差距和隔阂,能耐心交谈,使之逐步消除,而不是急躁、粗暴地对待。婆婆和媳妇之间相互尊重、礼让,使婆媳亲如母女。这些共同构成了海口市周边农村妇女的“孝”文化。这样为什么海口市周边农村婆媳关系保持良好状态的原因就很显而易见了。
四、讨论与建议
由于本次调查受资金、人力等条件所限,所以样本的显著性程度很低。虽然这次调查的结果和笔者的预期背道而驰,但是笔者认为这并没有减弱这次调查的意义。首先我们了解到海口市周边农村的婆媳关系呈一个良好态势,并且她们保持这种良好关系的具体做法也值得我们借鉴。如果婆媳双方不能很好地调适,冲突就很可能升级,甚至导致家庭破裂。婆婆与媳妇的价值观念不同,不可能要求对方按自己所期望的规范行事;长期相处而没有很好地调适,容易产生矛盾。这要求双方互相尊重、互相谅解、多多沟通。同时也发挥“儿子”的特殊中介作用。这样才能消除存在于双方间的误解、隔阂,有利于家庭的安定团结、和睦共处。
1、婆媳双方都要相互尊重、相互宽容。
家庭是家庭成员协作配合的场所。婆婆作为丈夫的母亲,含辛茹苦把他抚养成人,为他的成长呕心沥血、熬白了头。夫妻恩爱之时应该想到婆婆的育子之劳,从这个意义上说,婆婆于媳妇有恩。作为婆婆来讲,媳妇在事业上和生活中给予儿子极大的帮助和照顾,对于小家庭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所以,婆婆在生活中要多给媳妇以体谅和理解,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媳妇做些家务、照看孩子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作为晚辈而条件优越的媳妇,应该主动亲近和尊重婆婆。只要人格上相互尊重,给予对方自由的空间,相信误解就会减少。对于媳妇来讲,婆婆是家庭中的长者,尊敬老人孝敬公婆这是她们应尽的义务。对于婆婆来讲,媳妇是自己的晚辈,婆婆应把媳妇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关心、爱护,因为爱幼也是作为长辈的婆婆的应尽之责,而媳妇对婆婆应心存感激之情。
2、充分发挥中介作用。
婆婆与媳妇的关系,因婚姻的发生而产生,因婚姻的终止而消失。作为婆媳这一姻亲关系的媒介,儿子或丈夫应该充分利用这种双重身份,协调好自己母亲与妻子之间的关系。儿子或丈夫的这种双重角色,使他既能成为婆媳和睦的使者,又能成为婆媳矛盾的加油站。
在这次调查当中,只有38.7%样本的儿子或丈夫在处理婆媳关系的时候兼顾两方面的利益;有12.9%样本的儿子或丈夫在处理婆媳关系的站在媳妇的一边;有48.4%样本的儿子或丈夫在处理婆媳关系的时候站在婆婆一边。虽然在处理婆媳关系的时候兼顾两方面利益的儿子或丈夫有一定比例,但是这还不够,只得我们注意。
调解婆媳关系时儿子或丈夫要讲究策略,首先要保持与婆婆和媳妇感情的等距离,不能故意亲近偏袒一方,而去疏远攻击在无关紧要的家庭琐事上要保持中立的态度。俗话说“家庭里面无真理”,“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中的小事很难用一般的是非标准来裁决,所以最好的态度是保持中立。最后,儿子对婆婆和媳妇要给予充分的理解,不能不加青红皂白地加以指责和批评,而是应在倾听理解的基础上适时给予诱导,从而积极促成婆媳良好关系的建立。
3、家庭规模小型化。
据家庭研究专家调查统计表明,当前城市青年婚后与父母分居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农村近年来也流行这种主干家庭模式,除非是经济条件所限制。随着经济的发展,核心家庭将成为中国家庭模式的潮流。这种潮流对解决婆媳矛盾有很大的帮助。这次调查中有56.4%的样本婆媳是分家居住并与婆婆保持良好的关系的。同时有14.1%的样本是同意“分家居住的原因是婆媳关系的对立”这一观点的。这说明家庭规模的小型化,是有一定借鉴意义的。
此外,通过教育、宣传等手段加强家庭伦理道德建设,也是减少婆媳之间产生矛盾、冲突的有效方法。
参考文献:
1、张文霞, 朱冬亮著:《家庭社会工作》,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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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阴冬香:婆媳关系浅探,《山西老年》,1999年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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