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故山 > 情感 > 婆媳关系 > 社会法庭“给力”调解 姻缘重拾亲情再续

社会法庭“给力”调解 姻缘重拾亲情再续

来源:网络转载 2015-11-29 04:18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本网讯(通讯员 郭玲 李鹏)   社会法庭是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司法民主化、社会化的重要方式,也是社会管理创新在司法领域的积极尝试。近年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社会法庭以其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独特优势,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越来越多的社会法官主动深入基层,耐心倾听群众心声,给力化解家庭矛盾纠纷,亲情爱情的纠葛不必面对法律天平严肃冰冷的审判,而是通过社会法庭这一相对温和的平和得以解决。

    燕燕(化名)自小娇生惯养,婚后和婆婆关系紧张,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吵架,忍受不了夹板气的丈夫小松,决定和燕燕离婚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社会法官李娜接受这起诉讼之后,考虑到的是这对小夫妻之间的矛盾原因是生活背景的差异、夫妻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以及婆媳之间的代沟。李娜决定从燕燕的婆婆入手,她邀请了有关家属和社区调解员一同来到燕燕的家中,让亲属参与调解共同做婆婆的工作,通过与老人几次三番的沟通交流,以自己和婆婆相处的模式推己及人,婆婆终于意识到自己对年轻人过于约束,不够宽容。燕燕在调解过程中也意识到自己过于骄纵,愿意改正错误,珍惜来之不易的姻缘。这起历时两年的离婚纠纷案件,李娜仅用两天就调解和好了。

    同样的矛盾,中站法院社会法庭还调解过很多。2002年11月4日,老许的二儿子小金遭遇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2006年1月老许获得了各项赔偿款共75000元。但是,2007年12月,老许的八个女儿要求老父亲对75000元中属于老母亲(老许的老伴已于2005年去世)的那部分遗产进行分割,将其中的3000元支付给她们。社会法官赵拥军负责调解了这起遗产纠纷案件。他通过分析案情,走访社区邻居,了解到这不是简单的遗产分割就能够结案的,如果处理不好,则有可能激发家庭内部矛盾,使冲突进一步扩大。因此,赵拥军积极进行调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从维护家庭和谐的角度出发,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找到了事件背后的起因:老许子女担心父母生前的两处院落归继母所有,故借3000元的遗产之争向其表明心态。赵拥军对症下药,以老许现在的老伴为突破口,做通工作,她许下承诺,放弃对老许个人房产的继承权,老许与子女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场“轰轰烈烈”的遗产风波终于落下了帷幕。

    社会法庭就是置身于社会基层的法院调解法庭。他上连基层法院,下接普通百姓。有法院关于基本实用的法律法规知识的指导,又有社会法官在基层老百姓中多年良好的广泛人际和工作关系,最能将“强法”和“柔情”结合在一起而有效地协调化解社会矛盾。截止2012年8月底,中站区人民法院共建8个社会法庭选聘社会法官26名,调解各类案件380件,经法院确认后全部履行,为化解基层矛盾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