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来,涉及65平方公里、94个自然村、3万多人的增城挂绿湖水利工程拆迁工作进展非常迅速。而部分拆迁户反映,政府用亲情逼迁,他们最终签了拆迁协议。而南都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增城市政府多个文件要求有关公职人员参与征拆工作。对于部分公职人员表现不积极,感到很大压力,增城日报曾刊发相关报道回应称“这是一种思想落后的表现”。(南方都市报,9月3日)
应该说,公共部门在拆迁过程中动用“亲情”这个武器,在很多地方都心照不宣。通过给拆迁户的亲戚施加压力,让他们与拆迁户进行亲情游说、劝说甚至某种程度的“逼迫”,最后达到完成拆迁任务的目标。而能够动用“亲情逼迁”的,往往都是一些公务员、教师、医生等“体制内”职业,他们的工资、职位等“根子”使得他们不得不通过对涉及拆迁的亲友进行“劝说”,这无疑是一种难以言说的苦衷。
拆迁工作一直是个大难题。错综复杂的利益纠纷和盘根错节的人情关系,一旦投射在拆迁大背景上,比如拆迁补偿标准的公正性,拆迁是否符合程序正义等方面,无疑会使得这些纠纷更加盘根错节。而在强拆已然备受抨击的情况下,利用公职人员的亲情关系对拆迁户进行“亲情攻势”,显然是推进拆迁工作的有力武器。这或许是不少地方动用亲情“逼迁”的原因罢。
亲戚、朋友、老师、同学、上司甚至上司的上司,都有可能加入“亲情逼迁”的大军。拆迁户面对一波接一波的“亲情攻势”,再加上为了维系难得的亲情,或许就会被迫“签订”拆迁协议。即便如此,“亲情逼迁”还是搞得一些家庭亲情有了明显的疏离。其实,对于“亲情逼迁”的双方来讲,不论劝说者还是拆迁户,都是不折不扣的“受害者”。劝说者大都有着公职工作,因为迫于上级压力而充当“亲情逼迁”的说客,不仅承受着亲情疏离的巨大压力,游说工作不力还会被批评为“思想落后的表现”。拆迁户虽然百般不情愿,但迫于近乎疲劳的亲情攻势,不少人还是勉强签订了拆迁协议。但这并不意味着拆迁工作的圆满。
拆迁动用亲情“逼迁”,不仅撕裂了劝说者和拆迁户之间的亲情维系,而且无形中损毁了公共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不可否认,那些被公共部门指派利用亲情对拆迁户进行游说劝说的人,本来他们跟拆迁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然而正因为他们跟拆迁户之间的亲情关系,就被指派充当游说甚至“逼迁”的马前卒,这种明显的利用亲情进行“绑架”的行为,不止会撕裂游说者跟拆迁户之间的亲情,更会疏离他们与公共部门之间的公共信任。这些都是公共部门在拆迁过程中必须正视的问题。
拆迁工作走“亲情逼迁”路线,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一些拆迁户之所以不愿搬迁,除了固有的安土重迁的乡土情结之外,最重要的还是拆迁补偿标准的公正性受到不同程度的质疑。比如补偿款数额与市场价之间巨大的差距,回迁分房中的标准关于男孩政策、嫁入女政策以及外嫁女政策,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充分考虑到拆迁户的权益诉求?拆迁补偿标准的出台,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并征求了拆迁户的意见?如何在拆迁工作中尽可能照顾到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注意倾听拆迁户的利益诉求,是公共部门无法回避的责任。动用亲情对拆迁户进行“逼迁”不是一件好事,拆迁工作最好让亲情的归亲情,拆迁的归拆迁,不要撕裂拆迁户和游说者之间弥足珍贵的亲情联系,也不该损毁民众与公共部门之间的信任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