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阮传宝) 2012年1月30日,家住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四山村的离婚纠纷案申请人执行人马慧芹在埇桥法院执行二庭法官办公室高兴的领到4.7万元经济补偿及子女抚养费。
原来,申请人马慧芹与被告陈军系夫妻关系,经人介绍两人在2003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因其丈夫常年在外打工,感情交流甚少,加上家里老人、子女等琐事缠绕,家务矛盾逐步升级,至2009丈夫首先提出离婚后,双方告上法庭。
此案经埇桥区法院审理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了解到,本案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因多种因素叠加导致其情绪十分激动,还扬言,如果该案不能在春节假期及时解决将进省、进京上访。得知该情况后,为避免案情的进一步升级,该院信访办专门抽调经验丰富的办案法官,紧紧抓住当事人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均不愿放弃对其女儿抚养权的“亲情焦点”,数次主动登门调解,终使案件出现转机,同时,埇桥区法院领导也高度重视,开辟了绿色执行通道,实行特事特办,简化执行程序,缩短执行周期,兵分两路,一方面执行法官到申请人所在地,耐心做申请人的工作,缓解申请人情绪,要求他们要相信法律、相信法院,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另一方面,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所在的乡镇、村委会查询被执行人行踪。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节后上班第一天,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已由外地返回家中的消息后,在王秋灵副庭长的带领下立刻驱车赶往被执行人住处,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上对其劝说,细心的释法析理,终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