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爸爸,对不起!我知错了,我不应该做违法的事……。”这是近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干警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欧×安排亲情会见时,发生在苍梧县看守所里感人一幕,面对亲人的殷切的关怀,殴×流下了忏悔的眼泪。
据查,殴×,17岁,因受他人唆使,出于朋友义气和恩怨于2014年4月份在苍梧县旺甫镇某公交站附近,伙同他人持刀对岑××、欧××实施了殴打,致使二人轻伤。经承办人进一步了解到,欧×父母因忙于生计,平日跟孩子交流沟通较少,疏于管教,欧×因交友不慎导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对这起未成年犯罪案件启动了亲情会见机制度,通过安排会见、感化和教育等一系列举措,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得到亲情感化和正确引导。
当天,经该院与看守所沟通、协调,在苍梧县看守所的会见室内,让欧×与其父亲见面。此时,尚未开口的欧×已经泣不成声,其父亲也是老泪纵横。欧×的父亲要求欧×一定要如实供述罪行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查清事实真相,争取宽大处理,欧×流着眼泪一一答应。未检办的检察人员适时对欧×进行了法制教育和疏导,指出其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并勉励其知错就改、重新做人。在家长和未检办的检察人员共同教育下,欧×深刻反省了自己的行为,并向其父亲和检察人员表达了深深的愧疚之意,并承诺今后一定会好好做人,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至此,“亲情会见”取得了预期的良好效果。
(林炎华廖显生李茵)
右图为欧×的父亲在苍梧县看守所亲情会见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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