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简称《北爱》)的播出已经过去了3年时间,谁也没想到原本是好友的该剧编剧李亚玲和主演兼导演兼编剧陈思成,屡屡因剧本著名权对簿公堂。
前日,李亚玲诉陈思成单方面转让剧本一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双方此次的争论点聚焦在陈思诚与北京某工作室签订的《聘请编剧合同书》是否得到了剧本合作者李亚玲授权这个问题上。
庭审中,原告李亚玲的代理律师认为,被告陈思成未经原告同意私自转让了涉案剧本的著作权,因此希望法庭判决2010年8月12日签订的《聘请编剧合同书》无效,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而被告陈思成则辩称,他是《北京爱情故事》的原创作者,对外签订聘请编剧合同得到了联合编剧李亚玲的全权授权。其依据是李亚玲的一篇博文,文中提到,“我没有参与合约的谈签过程,而是非常信任我的合作朋友,全权口头委托思成处理。”此外,陈思成一方还提交证据,证明已向李亚玲支付58.5万元稿酬,并邀她以联合编剧的身份参加电视剧出品方的首播发布会。这些都可证实李亚玲以实际行动认可并履行了合同。
庭审结束后,记者电话采访了编剧李亚玲和陈思成的经纪人童亮。李亚玲表示,“博客不具有法律意义”,并称这个案子判完之后会提起第三次诉讼,“要求他赔偿我的损失,名誉上要求他道歉,经济上要求他补偿。”而陈思成的经纪人则表示,陈思成方面相信法律的公正,会以之后的法庭判决为准,对一些具体问题暂时不进行回应。张雷
原标题 [《北京爱情故事》 编剧李亚玲诉导演陈思成 私自转让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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