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民国以来,中国社会经历了巨大的新陈代谢。作为社会变迁的历史见证,家书凝结了更为丰富的内涵和复杂的情感。近代邮政的引进,使更多的人拥有了传递家书的可能,收递家书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家书的内容更加丰富,除应酬交游唱和外,不乏表露心迹和记载史事之作,史料价值较高。像《曾国藩家书》《梁启超家书》《傅雷家书》等已成为妇孺皆知的经典,在阅读市场长盛不衰。
家书有双重遗产性质
时光荏苒,20世纪90年代以降,手机、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新的通信方式汹涌而来,它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侵占了传统家书的领地,家书很快退出了历史舞台,家书所承载的历史与亲情的双重记忆已渐行渐远。然而,家书长期以来被认为是一种文体和文献,并没有人把它看作文化遗产。笔者认为,家书不仅属于文化遗产,而且兼具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双重属性。
首先,家书是一种物质文化遗产。现存家书有的是名人手迹,有的记载了重大历史事件,有的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应该属于文物。仅就我们所收集到的家书来看,像何凌汉写给兄弟的信,李鸿章写给兄长的信,蔡锷、黄兴致石醉六书信,任鸿隽自南京临时总统府写给诸兄弟的家书,陈独秀致胡适、李大钊等信札,梁启超致胡适信札,抗战时期写于国民党正面战场的家书等,毫无疑问都是文物。
其次,家书也是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家书是千百年来世代相传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表现形式,其写作、礼仪、格式、封装等都有一定的要求和规范,并且这些要求和规范已经成为家书的写作技艺,是无形的,目前正面临失传的危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是传承人,家书的传承人不是一两个人、一批人,也不是某一个团体和地区的人,而是全体华夏子孙,主要是拥有家书写作经验的中老年人,传承的对象是没有家书写作经验的青少年。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中办、国办近日在《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指出:“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挖掘和整理家训、家书文化,用优良的家风家教培育青少年”。 有关方面应抓住这一大好时机,尽快把家书纳入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的范围,组建专门团队,加大征集保护力度,系统整理家书文献,深入研究家书内涵,推动家书文化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走出去,适时启动家书“申遗”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保护与传承家书文化的生动局面。
家书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蕴含着丰富的道德理念和伦理规范,承载着深厚的人文情怀和民族精神。在信息科技高度发达、生活方式多姿多彩的当代中国,传统家书渐行渐远,然而,家书寄寓的历史、亲情、文学、道德、礼仪、艺术等丰富内涵却历久弥新,愈加珍贵。
(作者:张丁,系中国人民大学家书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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