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现在离我而去了,我将永不能再见她一面了,这个哀痛是无法补救的。母亲是一个平凡的人,她只是中国千百万劳动人民中的一员,但是,正是这千百万人创造了和创造着中国的历史。我用什么方法来报答母亲的深恩呢?我将继续尽忠于我们的民族和人民,尽忠于我们的民族和人民的希望——中国共产党,使和母亲同样生活着的人能够过快乐的生活。这是我能做到的,一定能做到的。
愿母亲在地下安息!
亲情文章名家名篇篇2:孩子,我为什么打你毕淑敏
有一天与朋友聊天,我说,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当红卫兵,我也没打过人。我还说,我这一辈子,从没打过人……
你突然插嘴说:妈妈,你经常打一个人,那就是我……
那一瞬屋里很静很静。那一天我继续同客人谈了很多的话,但说所有的话我都心不在焉。孩子,你那固执的一句话,仿佛爬山虎无数细小的卷须,攀满我的整个心灵。
面对你纯正无暇的眼睛,我要承认: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打过一个人。不是偶然,而是经常,不是轻描淡写,而是刻骨铭心。这个人就是你。
在你最小最小的时候,我不曾打你。你那么幼嫩,好像一粒包在菜中的青豌豆。我生怕任何一点儿轻微的碰撞,将你稚弱的生命擦伤。我为你无日无夜地操劳,无 怨无悔。面对你熟睡中像合欢一样静谧的额头,我向上苍发誓:我要尽一个母亲所有的力量保护你,直到我从这颗星球上离开的那一天。
你像竹笋一样开始长大。你开始淘气,开始恶作剧……对你摔破盆碗、拆毁玩具、遗失钱币、污脏衣着……我都不曾打过你。我想这对于一个正常而活泼的儿童,都像走路会跌跤一样应该原谅。
第一次打你的起因,已经记不清了。人们对于痛苦的记忆,总是趋向于忘记。总而言之那时你已渐渐懂事,初步具备童年人的智慧:它混沌天真又我行我素,它狡 黠异常漏洞百出。你像一匹顽皮的小兽,放任无羁地奔向你向往中的草原,而我则要你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为了让你记住并终生遵守它们,在所有的苦口婆 心都宣告失败,在所有的夸奖、批评、恐吓以及奖赏都无以奏效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这就是殴打。
假如你去摸火,火焰灼痛你的手指,这种体验将使你一生不会再去抚摸这种橙红色的抖动如绸的精灵。孩子,我希望虚伪、懦弱、残忍、狡诈这些最肮脏的品质,当你初次与它们接触时,就感到切肤的疼痛,从此与它们永远隔绝。
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个世界给了为人父母者一项特殊的赦免——打是爱,世人将这一份特权赋予母亲,当我行使它的时候臂系千钧。
我谨慎地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每当打你的时候,我的心都在轻轻颤抖。我一次又一次问自己:是不是到了非打不可的时候?不打他我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只有当所有的努力都归于失败,孩子,我才会举起我的手……
每一次打过你之后,我都要深深地自责。假如惩罚我自身可以使你汲取教训。孩子,我宁愿自罚,哪怕它将强烈 10 倍。但我知道,责罚不可以替代也无法转让,它如同饥馑中的食品,只有你自己嚼碎了咽下去,才会成为你生命体验中的一部分,这道理可能有些深奥,也许要到你 也为人父母时,才会理解。
打人是个重体力活儿,它使人肩酸腕痛,好像徒手将一千块蜂窝煤搬上 5 楼。于是人们便发明了打人的工具:戒尺、鞋底、鸡毛掸子……
我从不用那些工具。打人的人用了多大的力,便要遭受到同样的反作用力,这是一条力学定律。我愿在打你的同时,我的手指亲自承受力的反弹,遭受与你相等的苦痛。这样我才可以精确地掌握分量。不致于失手将你打得太重。
名家亲情散文3篇名家亲情散文3篇我几乎毫不犹豫地认为:每打你一次,我感到的痛楚都要比你更为久远更为悠长。因为,重要的不是身累,而是心累……
孩子,我多么不愿打你,可是我不得不打你!我多么不想打你,可是我一定得打你!这一切,只因为我是你的母亲!
孩子,听了你的话,我终于决定不再打你了。因为你已经长大,因为你已经懂了很多的道理。毫不懂道理的婴孩和已经很懂道理的成人,我以为都不必打,因为打是没有用的。唯有对半懂不懂、自以为懂其实不甚懂道理的孩童,才可以打,以助他们快快长大。
孩子,打与不打都是爱,你可懂吗?
亲情文章名家名篇篇3:我的母亲说起我的母亲,我只知道她是“浙江海宁查氏”,至今不知道她有什么名字!这件小事也可表示今昔时代的不同。现在的女子未出嫁的固然很“勇敢”地公开着她的名字,就是出嫁了的,也一样地公开着她的名字。不久以前,出嫁后的女子还大多数要在自己的姓上面加上丈夫的姓;通常人们的姓名只有三个字,嫁后女子的姓名往往有四个字。
在我年幼的时候,知道担任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妇女杂志》笔政的朱胡彬夏,在当时算是有革命性的“前进的”女子了,她反抗了家里替她订的旧式婚姻,以致她的顽固的叔父宣言要用手枪打死她,但是她却仍在“胡”字上面加着一个“朱”字!近来的女子就有很多在嫁后仍只由自己的姓名,不加不减。这意义表示女子渐渐地有着她们自己的独立的地位,不是属于任何人所有的了。但是在我的母亲的时代,不但不能学“朱胡彬夏”的用法,简直根本就好像没有名字!我说“好像”,因为那时的女子也未尝没有名字,但在实际上似乎就用不着。
像我的母亲,我听见她的娘家的人们叫她做“十六小姐”男家大家族里的人们叫她做“十四少奶”,后来我的父亲做官,人们便叫做“太太”始终没有用她自己名字的机会!我觉得这种情形也可以暗示妇女在封建社会里所处的地位。
我的母亲在我十三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我生的那一年是在九月里生的,她死的那一年是在五月里死的,所以我们母子两人在实际上相聚的时候只有十一年零九个月。我在这篇文里对于母亲的零星追忆,只是这十一年里的前尘影事。
我现在所能记得的最初对于母亲的印象,大约在两三岁的时候。我记得有一天夜里,我独自一人睡在床上,由梦里醒来,朦胧中睁开眼睛,模糊中看见由垂着的帐门射进来的微微的灯光。在这微微的灯光里瞥见一个青年妇人拉开帐门,微笑着把我抱起来。她嘴里叫我什么,并对我说了什么,现在都记不清了,只记得她把我负在她的背上,跑到一个灯光灿烂人影憧憧往来的大客厅里,走来走去“巡阅”着。大概是元宵吧,这大客厅里除有不少成人谈笑着外,有二三十个孩童提着各色各样的纸灯,里面燃着蜡烛,三五成群地跑着玩。我此时伏在母亲的背上,半醒半睡似的微张着眼看这个,望那个。那时我的父亲还在和祖父同住,过着“少爷”的生活;父亲有十来个弟兄,有好几个都结了婚,所以这大家族里看着这么多的孩子。母亲也做了这大家族里的一分子。她十五岁就出嫁,十六岁那年养我,这个时候才十七八岁。我由现在追想当时伏在她的背上睡眼惺松所见着的她的容态,还感觉到她的活泼的欢悦的柔和的青春的美。我生平所见过的女子,我的母亲是最美的一个,就是当时伏在母亲背上的我,也能觉到在那个大客厅里许多妇女里面:没有一个及得到母亲的可爱。我现在想来,大概在我睡在房里的时候,母亲看见许多孩子玩灯热闹,便想起了我,也许蹑手蹑脚到我床前看了好几次,见我醒了,便负我出去一饱眼福。这是我对母亲最初的感觉,虽则在当时的幼稚脑袋里当然不知道什么叫做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