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明 口述 如嘉 笔录 口述 实录 33岁的谭明虽然面相有些老,但是长得还算高大体面。他的脚部有残疾,但几乎看不出来,他自己也说并未因此而看低自己。但是,我感觉,在婚恋问题上,他和他的家人似乎都自卑于他的残疾人身份,所以才会一再降低底线,最后不仅没有享受结婚带来的甜蜜,反倒伤痕累累。 第一次相亲就被骗钱 我的婚姻好失败,很可悲,两次都是被人诈骗。在湛江农村,有我这种经历的人还真不少。我们那里的人重男轻女,都想多生几个男孩,免得被别人欺负,导致村里男多女少,而现在的女孩子又不想待在农村,所以,男人找老婆很难。我们村像我这个年龄的单身汉就有四五十个。 我有两哥一姐一妹,他们都结婚了。我天生右脚有残疾,残疾人在农村很容易受歧视,所以6岁时就被父母送到在广州的舅舅那里生活。直到11岁,我才回家上一年级,上到初二就辍学了,后来学了点修理摩托车和家电技术,就来到广州摆地摊。我属于四级残疾,但家里帮我开了个三级残疾证明,有了这个证,城管不会撵我。就这样,我和我爸在白云区摆了十几年地摊,卖过砂锅、塑料、五金,现在做家电、单车修理,收入还不错,环境也舒适——广州这个城市挺容人的,对残疾人没那么歧视。 2002年,我22岁,我爸叫我回家相亲。我们老家相亲很讲究排场。男方要请全村的人和女方吃饭。不管成不成功,男方都要给媒人600元红包,要是女方带了姐妹来,每位姐妹还要给200元。那次相亲,共花了2000多元。那个女孩第二天没有回复,我以为没戏了,但她第三天约我到城里玩。我以为她对我有意,她买什么,我都出钱,她花了七八百元买衣服,还买了一大堆零食,我以为她会带到我家去吃,没想到,她半路下车跑了。我们虽然向媒人(我堂婶)抱怨过,但也不可能拿回那些钱了。 第一次婚姻:她不让同床 2004年,我堂婶又叫我回去,说有个叫阿红的女孩条件低,只要我喜欢她,婚事就成了。阿红比我小一岁,读过幼师,她只有146厘米高,体重才60多斤。她生育方面有问题,希望我能帮她治好病。听说,她跟邻村一个男孩谈恋爱,谈了有10年,但一直不能怀孕,对方就不要她了。相亲后我们就算拍拖了,但我在广州,她在湛江,平日基本上靠电话联系。2006年,我带她到广州看病,医生诊断她天生输卵管阻塞,子宫不正,不能生育。对这一点,我没有特别在乎。我们试过试管婴儿,可惜花了两万多元,也没成功。阿红在广州跟我住了一年多,因为没力气做事,做饭也不合我们胃口,所以平日就只是帮我和我爸洗洗衣服,收拾一下家。我感觉我对她很好,但是她的心不在我这里。她性格内向,我一句话说不对,她就几天不理我。她一直说对性生活不感兴趣,我们在一起4年才同房3次。 2008年年底,我们登记结婚,她不愿意跟我到广州,就留在家里。我给了她父母5000元礼金,心里想着等摆酒时再多给。没想到,她父母嫌钱少,怂恿她离婚。半年后,她打电话催我回去办离婚,还扬言“你不回来我就自杀”。我顶不住压力,赶紧回去办了。离婚没多久,她就打电话说后悔了,要我再给她两万元复婚,我没答应。今年初二我去县城看她,她的腰都弯了,她又说她后悔了。我没说什么,在她身上光治病就花了4万多元,连正常的夫妻生活都不能过,我的心已死了。 第二次婚姻:她有精神病 第二次婚姻比第一次更惨。2009年年底,我小婶介绍我认识了阿凤。阿凤长得矮矮胖胖。去她家相亲时,因为一大堆人聚在屋里,我和她说了不到十句话,她多数时间都在跟着电视哼歌,感觉她挺老实,说话做事也还得体。这次相亲算是双方都定下来了,我回广州继续摆摊。没过多久,女方催我回去结婚,我第二天回去,第三天就登记了,给了她家1.6万元彩礼。当天晚上,我就带她来了广州。没想到,当天晚上睡到凌晨四五点钟,她突然自言自语,边说边笑。 我看阿凤不太正常,赶紧打电话问她父母,他们这才说她脑子不好,但没有带药。怪不得她在家里不停地翻行李,原来是在找药。我带她去医院,确诊她患有精神分裂症。后来得知,我岳父母并非她亲生父母。她原本在另一个镇上,因为精神病总是治不好,21岁那年被父母赶了出来。她养母刚好开店忙不过来,看她疯疯癫癫地从门前走过,就买药给她吃,算是雇了个廉价劳动力。她吃药后看起来挺正常,但一不吃药就会发疯打人。那天晚上,她和我爸闹了矛盾,还打了我爸,我连夜开车把她送回去。 我想离婚,对方索要10万元 第二天,她养母带了好多人到我家大闹,说我把她女儿打伤了,打出病来了。我提出离婚,她养母要我给10万元。她家在民政局有熟人,当初结婚就是这人办的,他扬言:“只要有我在,不给钱,你一辈子都离不了婚!”我为这事找镇长,镇长说“这是你家的私事,我们不管。” 我和我爸去法院问,法院叫我们去民政局,我们去了民政局,民政局又说这事归法院管。我们再回法院,这次法院叫我们去司法局,司法局又叫我们去检察院,检察院叫我们报警,警察又说这事他们管不了。去每一个地方,我们都带着好烟好酒还送红包,但就是解决不了。这一拖就是三四年,我去法院都去了七八次了,每次答复都差不多。我爸心灰意冷,说今年6月份干脆拿十万元回去,赔给她们算了。不过有个律师告诉我,说我们已经满足离婚的三个条件:一,她有精神病;二,她家人涉嫌诈骗;三,男女方分居已满两年。过些日子,我想再回去一次,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人。在小地方办事,得有关系,还得塞钱,否则根本没人肯帮你。 我在广州摆摊,生意好时,一个月纯挣1万多元,不好时也有五六千元,比普通白领还强。我大哥和二哥赚钱都比我多。这些年我家里买了房,也有小轿车,吃的用的玩的,一点不比别人差,我爸和我做人很爽快,出手很大方,唯独感情方面我很失败。尽管有残疾,但我从来不小看自己。只是,我在婚姻方面没什么要求,能过日子就行。我在广州摆摊,早出晚归,接触不到女孩,而且人家说外省的不可信,应该回老家找,没想到,回老家找的更差。 现在看来,找对象得有要求,越没要求越害了自己。我心里难受的时候,就拼命干活;实在想女人了,只能找按摩女解决。我渴望有个好好过日子的女人,希望今年能把这件事了结,开始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