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婚规之情感实录
如果这幕剧可以重演
文/小佳
直到今天,那个下午的记忆仍然清晰地留在我的脑海中。十几年了吧?是十年,没错。我现在常想,人生的际遇真是不可捉摸,好多事情的发生、演变就像是有人事先安排好的剧本,而我们只是无意中成了剧中的角色。
那是大学三年级的秋天,一次艺术院校的集体活动。同学们要么独来独往急着找工作,要么成双成对忙着谈恋爱。我相貌平平,也不大爱与人交往,同寝室的姐妹每每与心上人约会时都下意识地用充满同情的目光看我一眼,我知道她们想说什么。
由于我的无所事事,被派去联络活动事宜的任务就理所当然地落在了我的头上。
那天我一如往常地起床,一如往常地出门,走在路上的我还在想,为什么没有人爱上我,什么时候才能有人爱上我呢?这个问题跳出脑海,自己也吓了一跳。
因为我是学美术的,活动现场的布置工作就交给了我和另外几个学校的倒霉蛋。于是大家变得忙碌起来。“谁来帮我把条幅挂上?”我记得乍一听见这话的我有点如梦初醒的感觉,不自觉地走过去,我看到了一双充满魅力(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词来形容它)的眼睛,我的脸红了。你说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今天我想起那年的事还会脸红呢?
就这样,我们相识了,由相识到相恋。当时有一股巨大的幸福感充斥着我的心。因为他实在是一个特别优秀的人,我怎么会这么幸运?由此我感激那次曾被我视为“无聊”的活动,感谢安排我去参加活动的老师。
我们的恋情在毕业的前夕公开了,令我始料未及的是,它在我们的周围引起了风波,大家对我们这对儿外表并不相称的恋人议论纷纷,尤其遭到我的父母的反对。原因是——他是外地人,家在西北的一个小山村。在当时的环境下,父母似乎有着相当充分的理由:“我们也知道他是个挺优秀的人,正因为这样,他为什么要找你呢?还不是想留在北京?相信我们,年轻、漂亮都不可靠,他在这儿什么都没有,你们以后怎么过日子?”
我不知道该听谁的,我只知道我离不开他。
瞒着父母,我们登记结了婚。我也说不清自己的心情到底是怎样的,那个晚上,我们就这样默然相对。他突然抓住我的手:“我会让你幸福的,我发誓。”他会让我幸福的,这句话支撑着我和他一起渡过了我们最艰难的时期。
婚后的日子并未出现如我想象的那种激情。上班、回家,回家、上班。他整日忙碌,我理解他想要出人头地的心情。但是,我是怎么了?我的脾气越来越暴躁,婚前曾憧憬过的处理夫妻关系的原则这时都失去了魅力。是太寂寞了吗?我不敢这样说。无论如何他都是为了这个家呀。我的父母毕竟舍不得他们的女儿,早已与我和解。他不在家时,我就会回到父母身边。现在想起来,不知这是不是一个错误。父母对他的积怨已深,这时再看到我的形单影孤,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那是一个黑色星期五,是我们结婚两周年的日子。我没有提醒他,潜意识里希望他能记得。刚刚得知已怀孕的我有点手足无措,我不知道这个孩子来得是不是时候。我收拾了心情,等他回来。那天他很晚才到家,菜凉了又热。他一头倒在床上,根本没有理会我。那一晚我们吵得很厉害。你说,我是不是做得很过分呢?可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一个需要爱的女人。我大骂他没有良心。我昏了头,大声嚷着:“我早知道你是利用我留在这儿,既然不爱我就早点说,不用装好人1他静静地看了我几秒钟,然后转身离去。那时我就有一种预感,我们完了。
以后我们再见面,倒变得客气起来。离婚前,他拉着我的手,说他跟我在一起实在有太大的压力。他怕别人说他利用我,他拼命想证明他可以让我幸福。现在他做不到了,他太累了。他还告诉我,有一个从老家来的女孩儿一直暗恋他,和她在一起,他觉得很轻松。
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反反复复在想一个问题:“我们就这样完了?”
我做掉了孩子,我们的孩子。
十年了,我很少有他的消息,听说他似乎发了财,谁知道呢。我又结了婚,有了孩子。近年来,我常想,如果生活真的是一个剧本,我们就可以随时修改,那样就会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局了。
第二十二条婚规之法官日记
1999年12月7日星期二晴
前些天,从电视上得知离婚率呈上升趋势,甚至已达到30%左右。想起自己平日所办的离婚案件,心下恻然。
今天,有一位已与丈夫离婚,孩子由丈夫抚养的女士向我咨询,由于她确实存在的经济困难,可否让有稳定收入的丈夫每月付给她一定的生活费。这从表面上看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我还是告诉她,她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而且经济帮助不但适用于女方,也适用于男方。离婚前,男女双方是夫妻关系,有相互扶持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虽然双方在法律上解除了夫妻关系,不在履行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但由于双方可能存在经济条件的差别,其中一方或许有自己不能解决的实际困难,因此在离婚时,生活条件困难的一方可向对方提出给予经济帮助的要求。但提出经济帮助不是无条件的:要求帮助的一方必须是确实有生活困难,而自己又无法克服的;提供经济帮助的一方必须是有负担能力的。
当然,如被帮助的一方再婚或经济状况好转时,提供经济帮助的一方即可终止给付,其生活费应由其本人或新配偶负责,而且原定的经济帮助履行完毕后被帮助一方又要求给予帮助的一般不能支持。
我的答复使这位女士感到意外又欣慰。都说法律是无情的,看来法律也有它温情的一面嘛。
文/田思君
第二十二条婚规之戏里戏外
“李先生,我来给你道歉,”方墩的腮部自己弹动,为的是惊走苍蝇。“我都明白了,小赵死后,事情都清楚了。我来道歉!还有一件事,我得告诉你。吴先生又找着事了。不是新换了市长了吗?他托了个人情,进了教育局。他虽是军队出身,可是现在他很认识些个字了:近来还有人托他写扇面呢。好歹的混去呢,咱们还闲得起吗?”
老李为显着和气,问了句极不客气的:“那么你也不离婚了?”
方墩摇摇头,“哎,说着容易呀,吃谁去?我也想开了,左不是混吧,何必呢!你看,”她指着腮上的伤痕,“这是那个小老婆抓的!自然我也没饶了她,她不行;我把她的脸撕得紫里套青!跟吴先生讲和了,单跟这个小老婆干,看谁成,我不把她打跑了才怪!我走了,乘着早半天,还得再看一家呢。”她仿佛是练着寒暑不侵的功夫,专为利用暑天锻炼腿脚。
老李把她送出去,心里说,“有一个不离婚的了1
刚脱了汗衫,擦着胸前的汗,邱太太到了,连她像纸板那样的扁,头上也居然出着汗珠。
“不算十分热,不算”,她首先声明,以表示个性强。“李先生,我来问你点事,邱先生新弄的那个人儿在哪住?”
“我不知道,”他的确不知道。
“你们男人都不说实话,”邱太太指着老李说,勉强地一笑。“告诉我不要紧。我也想开了,大家混吧,不必较真了,不必。只要他闹的不太离格,我就不深究,这还不行?”
“那么你也不离婚了?”老李把个“也”说得很用力。
“何必呢,”邱太太勉强地笑,“他是科员,我跟他一吵,不能吵,简直的不能吵,科员!你真不知道他那个——”
老李不知道。
“好啦,乘着早半天,我再到别处打听打听去。”她仿佛是正练着寒暑不侵的功夫,利用暑天锻炼腿脚。
老李把她送出去,心里说:“又一个不离婚的1
——摘自老舍《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