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7岁的秦某(化名)是老师,有妻有子。前些年,他在宁波某外国语学校当高中老师时,跟自己班上的一名女学生谈起恋爱,这段关系维持了5年之久。
2011年起,秦某先后29次给女学生汇钱,总计达到5万多元。去年初,秦某妻子察觉了这段地下师生恋。和女学生分手后,秦某和妻子先后四次把女学生告上法院,讨要几年来汇出的五万多元。前天,宁海法院审理后,又一次驳回了秦某诉求。
高中老师爱上班里女生
瞒着老婆汇款29笔终被发现
师生恋发生时,秦某正在宁波某外国语学校任教。婷婷(化名)是他高三班上的女学生。
教学过程中,两人互生好感,关系也变得越来越暧昧,最后正式谈起了恋爱。
2009年,婷婷高中毕业后,去宁波一家成人学校读本科。秦某也离开学校,回到老家嘉兴的高中任教。相隔两地,两人并没有断了交往。电话、QQ聊天,成了他们的交往方式。
2011年开始,秦某开始瞒着妻子给婷婷汇钱。一开始,他也没汇多少,每次也就几百块。后来,婷婷向他要钱理由多了起来,如母亲开店需要资金周转、父亲赌博需要她还钱等等。
慢慢的,秦某汇出的钱也“水涨船高”。2012年11月,秦某汇出2万元。时隔一月,又汇了5000元。也正是因为这两笔汇款,2013年年初,秦某妻子终于察觉了。
被发现后,秦某没办法,一五一十全部坦白。
就此,这段维持了5年的师生恋结束。其间秦某先后汇了29笔钱,共计五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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