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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中夫妻相处守则(2)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7-31 11:11 编辑: 网络 查看:

但你并没赶快道歉,却只说:“我不是故意的。”以心硬故,就是不肯说声道歉的话!其实即使你道歉,他还是痛。所以你至少要赶快道歉,让他觉得好过一点。(虽然你道歉以后,他那个“好过一点”其实也是假的,只是心一袅的感觉而已。)所以身为佛教徒,若要当一个真正的佛法修行人,就要这样“降伏自心”:不可死要面子;死要面子的人,凡事一定要逞强到底,作错了事,死也不肯说出认错的话来。退一步说:不论全是你的错,或不是你的错,既是修行之人,即使只为了令他人觉得好过些,甚而即使只哄一哄他,当他是孩子一般(无知、 任性、道德柔弱的人,即是未成长的“孩子”),而对他(她)说:“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一切就都没事了,这对你实在并无丝毫损失,却只有好处― 心量增广― 何乐而不为呢?有智者应如是。附及,“心量广大”是菩萨的一个特征。

十、 夫妻感情不睦,有时候是由于金钱而起的。自古以来,世间上有多少人,由于金钱上的纠纷,而令至亲反目,乃至相杀、 相告,视同寇雕。学佛之人对金钱不能这么看重,在家中更不能认为赚钱的人就是“头家”,一切都得听他的,乃至作威作福;而没赚钱的即变成“奴家”,于一切事皆丝毫无置喙的余地,更无发言权。然而一旦有辑一日,那个“没赚钱的人”也去上班了,他在家中的身份地位,便陡然提高了,很受尊重。学佛人不应如此势利眼。学佛的夫妻之间,对于金钱,最理想的是一切公开,不分你我。现金放在家一畏或银行,不管是谁赚的,你赚的也好,我赚的也好,都合在一起,大家都可以用,不要分。银行户头最好也是共同的,若为作生意、报税、遗产等种种汰律上的需要,而分开登记,那又另当别论。

总之,夫妻之间在金钱、财产方面,应该建立互信、公开、无隐藏的基础上,夫妻之问的感情若要融洽,至少这一点互相信赖是应该有的。若如此,夫妻之间至少不会因金钱的问题而造成感情上的裂痕。顺便提到有种特别情况,必须注意及避免:有些女的娘家有钱,甚至以娘家的钱帮助丈夫成立事业,这个女子应该可说是贤内助、“帮夫命”的了,可是却常听到这种女子对丈夫说:“要不是靠我娘家的钱,你哪有今日?”这种话千万说不得,一来令对方毫无尊严,二来你又“讨人情”:须知,‘讨人情即人情绝;本来有人情,一讨人情就“无情”了。这种话一出口,常常是“令夫妻关系以悲剧收场”,如外遇? 离婚等,为什么呢?因为你瞧不起他,他在你眼中没地位,不受尊重,他便去别处找能尊重他的人。故须特别注意。尤其应格外谨记的是:帮助人,绝对不要当面讨人情。

夫妻如果离了婚,怎么办?

一、谨守“君子绝交不出恶言”的风度,既已离了婚,就不要再一直讲他(她)的坏话,彷佛讲他的坏话便表示你很有面子;例如说:“因为他为人这么糟糕,所以我才跟他离婚。”那是你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那么,你当初为什么跟他结婚呢?那时不是一直在称赞他很好吗?

二、忏悔业障,努力修行。因为业障重,所以婚姻不能幸福,因此会有婚变。

三、更重要的是要观察彼此之缘已尽。这是真的,若缘已经尽了,或债务已经偿清了,彼此已不再相欠,就会分开;要以智慧来面对这件事。

四、不要苟且。既然已经离了婚,对方如果不是真的要跟你复合,不要随便再以身相就。若真的彼此诚心要复合,那当然很好。若只是一时起意,或还是有些放不下,但放不下、却又提不起,而轻易以身相就,纠缠不清,那样很不好。刚才讲过,已经缘尽了,就离开最好。

总结而言,在家佛弟子应如是面对感情的问颗

一、观察、了达众生皆是“情多智少”。所谓“情”是什么?以佛观之,“情”就是“迷”,所以说“意乱情迷”― 意若乱,情就迷,“迷”就是迷失自己,“迷失理智”。“智”是什么?“智”就是“觉”。我对这点的体会,最早是在我初中的时候。有〔 个朋友,我知道他为人心很狠,甚至对老朋友也是如此,即使只有一点点不合他的意,就与人绝交,而且是“说绝交就绝交”,一点儿都不拖泥带水。此人于大学时追求一个女孩子,因追不到,心中就起怨恨。于是他老兄给这女孩子寄了一封信,信封里装的不是情书,而是一些烧了一半的金纸、银纸。过不久,又寄了一信,信纸上画鬼、画骷髅。事实上这女孩子并没有任何地方得罪他,只是不肯跟他约会而已,他就以这种方式来回报,然而他老人家却一直自称自己是“具有丰富的感情”的人,且自号为“豪放生”。

其实,依我看来,他实在是个心胸十分狭窄、冷酷、自私、 无情之人,而他却自认是个“一蒙情”之人。由于这件事,我那时便了知,人(凡夫)大是“情多”而智少,而且世上没有人自认是“无情”的。一般人可以承认自己没有智慧,却不会自认无情。因为“无情”对众生而言是最坏的一个判决。你判他没有智慧,说他愚蠢,他会认为“可能是对的”,有时候可能还会笑一笑。但你若说他“无情”,那就不得了了。当然更加没有人会自己说自己是个无情的人;可是却有很多人会说自己没有智慧,而且也好像觉得并非什么严重的事。因此可知,众生都是十分重“情”的,故称为“有情众生”。对世俗人而言,一个人即使事业上有辉煌的成就,但却没有爱,总觉美中不足,乃至觉得空虚,甚至觉得那些成就并没有多大意义,因为没有人能分亨他的成就与光荣。为什么众生皆如是重情?那是因为“众生皆迷”,为情所迷― “情迷智昏”的关系。

二、要努力地克服自己的我执,而稍微修一点“菩萨之情”。“情”有两种:一种是“凡夫之情”,一种是“菩萨之情”。凡夫之情是私我的、拥有的、占有的,乃至于是“独占”、 “控制”之情,绝对不能跟他人分享。就有人作如是颠倒之说:“你若爱我,就不能爱任何其它女人,甚至也不能爱你妈妈― 你好好想一想,你到底是要你妈妈?还是要我?如果你要你妈妈,我现在就走!”这就不对了!这是独占之情,妈妈与太太哪有冲突”另一种是“菩萨之情”,菩萨之情即是“无我之情”、 利他之情、 奉献之情、 不求回报之情。我们凡夫之情不但是占有、独霸,而且要求回报,并且要十足的回报,乃至于是要加倍的回报:因此,我爱你一分,你至少得回我三分、五分才行,最好是十分,否则我就“不够木”,不赚点怎行?这简直是把感情当“营利事业”在作。我们做为一个佛教徒,为了求开智慧,就要克服我执,不能只求利己;要像菩萨一样,不求回报,修无我之情、利他之情― 佛弟子要这样来面对“一切”感情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