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发
二、许可内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发
三、法律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213号);。
四、收费标准:暂无。
五、提交材料目录:
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办申请表》3份;
2.企业申报《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发的书面申请;
3.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具的转报意见;
4.生产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凡申请人提交申报资料时,申报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应当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厂区总平面图、生产场地平面图(包括生产车间,原料、成品与包装材料仓库,检验室,留样室等)和生产设备配置图;
8.拟办企业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及生产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及检验人员一览表,包括人员名单、学历和职称、培训情况。
9.各类、各单元产品配方(应以表格形式在同一张表中提供包含原料序号、原料INCI名称、标准中文名称、百分含量、使用目的、原料来源等全部原料的配方表);
10.生产工艺简述及流程图,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清单(含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商、数量);
11.管理文件目录(包括原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管理、卫生管理和人员管理等);
12.申请产品各类、各单元中1种产品1批次的生产记录、自检报告和省级化妆品资质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测报告;车间空气细菌总数检测报告;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提供30万级洁净室【区】的检测报告;生产车间和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检测报告);
13.自检人员名单、学历或接受专业培训证书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复印件;
1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5.企业法人出具的申报资料真实性的保证声明,包括对资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6.省食品药品监督局要求申报的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申请材料格式要求:
1、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目录中申报资料项目按本指南申报资料项目顺序排列。
每项资料加封页,封页上应注明申请人名称(加盖公章)及该项资料名称、序号。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 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或该项资料在目录中的序号。
整套资料装订成册。
2、申请人应提交申报资料一式二份,申请文件请以企业正式红头文件出具。所附资料均需采用A4纸打印,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图纸需标明面积及尺寸。
3、除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外,申报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印章应加盖在文字处。如企业尚无公章,法定代表人须逐页签字。
4、申报资料中同一内容(如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等)的填写应前后一致。
5、《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委托的内容,并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申办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
由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受理。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3.审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负责进行初步审查。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4.技术审查和现场核查
初审符合要求的,转四川省药品评审认证中心负责进行技术审查和现场核查。
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5.审核
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对现场检查报告、企业整改计划、省药品评审认证中心技术审核结果进行审核。
办理时限:18个工作日。
6.决定
由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签发、制作决定文件。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出具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7.制证、送达
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负责制证、送达。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八、承诺时限:
1、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2、承诺时限:2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电话:
(028)81919058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中心:(028)86936179 86942671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28) 86785390
网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注:本须知工作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申请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管部门——————————
填表日期——————————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表说明
1、申请表应用(在线填写)或者(钢笔填写),字迹清晰整齐,语言简明,内容准确。
2、具体要求如下:
(1)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全称。
(2)主管部门:指企业直接主管部门。
(3)企业性质:全民、集体、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等。
(4)职工人数:专门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企业,指企业中全体职工总数;非专门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企业,指企业中从事化妆品工作的职工人数,其中各级技术人员也是指与化妆品生产有关人员。
(5)检验员:指从事微生物和卫生化学检验人员。附人员名单、学历、接受卫生检验专业训练或培训情况。
(6)主要设备和设施:指生产设备、设施,卫生检验仪器、设备。
(7)产品种类:
发用 类,包括洗发、护发、养发、固发、美发类化妆品。
护肤 类,包括膏、霜、乳液、化妆用油类等护肤化妆品。
美容修饰类,包括胭脂,香粉类、唇膏类、洁肤类化妆品,指甲用化妆品类、眼部用化妆品类。
香水类,包括香水类、化妆水类等液体状化妆品。
3、申请表一式三份。
4、申请表所列项目如资料过多,可以另加页,盖公章后生效。
5、本申请表复印件(影印件)无效
产品种类:
其中:发用类:———————————————————— 种
护肤类:———————————————————— 种
美容修饰类:———————————————————— 种
香水类:———————————————————— 种
————————————————————
(申 请 企 业 盖 章)(申请企业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主管部门意见
(单 位 盖 章)
年月日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法人姓名
主管部门
企业性质
建厂日期
电话
邮政编码
职工总数
建筑面积
其中: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
检验员:
其中:车间面积:
净化面积:
附:企业平面布置和工艺流程简图
主要设备和设施
主要卫生措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