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作业布置、检查制度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征求广大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1、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每天不超过1小时。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2、印制《学生家庭作业申报表》,每天晚上的作业有备课组长负责统一布置,并填写《学生家庭作业申报表》报年级部主任审核后再布置给学生,如确实因教学进度不能统一布置作业的班级,有该班任课教师单独填写申报表报年级主任审批。
3、作业实行交叉布置,周一、周三布置语文,周二、周四布置数学。
4双休日的作业,班主任协调各任课老师,统筹安排。作业报年级部主任审批。
5、学校教研室对作业布置情况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真正实现学校教育的“轻负担高质量”。
6、违反学校规定布置家庭作业,经学校调查属实的,学校将作如下处理:
(1)第一次,通报批评,取消教学评估奖;
(2)第二次,通报批评,停课检查;
(3)通报时,同时通报批评所在年级、所在中心教研组。年级部、中心教研组,出现违反规定多的,要通报处理年级主任、中心教研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