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当前许多小学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解决的关 键在于引导小学教育工作者端正教育思想,坚持全面育人,在提高教育质 量上下功夫。为此,必须采取措施,纠正违背教育规律的作法,保证学校 的正常教学秩序,使儿童少年在德、智、体、美诸方面生动活泼的健康成 长。 (一)要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课程 设置和教学时数,均不得随意增减;更不得为应付考试,搞突击教学,提 前结束课程。因教改实验或其他原因,需调整课程和授课时数的,应该经 省级或其委托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各科教学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不得任意增加教学内容, 额外提高教学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考试不得超出教学大纲的要 求。进行教改实验,需超出教学大纲要求的,应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三)要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量布置课外作业。做到:一年级不留书 面课外作业,二、三年级每天课外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 45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练习 ,更不得以做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应负责控制和 调节学生每日的课外作业总量。 (四)要控制考试次数。语文、数学两科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 或期末一次考试。其他学科应以平时考查为主。毕业考试只考本学年的课 程内容。除毕业考试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律不得组织统一考试。在基 本普及初中教育的地方,初中应实行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不再进行招生 考试。 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给学校,学校也不得给教学班和教师下达学生 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的指标;不得以此排列学校、班级、教师的名次,也不 得以此作为评定他们工作好坏、进行奖惩的唯一依据;学校还不得按学生 考分高低排列名次张榜公布。 (五)除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定出版的练习册外 ,不得组织学生购买和使用其他各种名目的复习资料、练习册、习题集一 类的材料。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也不得给学校印发模拟题、参考题、复习题 等资料。 (六)课表内的自习应由学生自己支配,用于预习、复习、做作业, 或阅读课外读物,教师不得用于授课或进行集体补课。寄宿制学校中、高 年级可设晚自习,非寄宿制学校不设晚自习。 (七)要保证教学计划规定的体育、文娱、科技、劳动和各种集体教 育活动的时间。要使学生每天能进行1小时的体育锻炼。要积极创造条件 ,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 (八)要保证学生课间、课后、节假日和寒暑假的休息时间。要按时 下课,不拖堂。要按时放学,不占用课余时间或节假日给学生集体补课。 要同家长配合,保证学生每天有足够的睡眠。学生每周在校活动总量应按 规定进行控制。寒暑假应主要让学生休息和适当参加各种兴趣活动或社会 实践活动,布置作业要适当,对需要补考学生的辅导时间不要超过假期1 /3的天数,每天以2至3课时为宜。 (九)要控制各种竞赛的次数。开展各种竞赛要符合儿童少年的年龄 特点、知识水平和理解能力,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不过重增加学生的 负担。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各方面组织的竞赛,应根据上述原则有 计划地选择参加。组织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应本着自愿原则。 (十)要热情帮助后进学生。对他们要有具体的教育措施,不得歧视 、厌弃、排斥,不得将他们单独编班,也不得强迫他们退学、转学、提前 结业。 要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下,使学生留级率逐步下降,达到地方 规定的控制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