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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学校撤并的反思2012-11-30 | 作者: 贾志勇 | 来源: 河北法制网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11月17日,21世纪农村教育高峰论坛在京举行。会上,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发布了《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十年评价报告》。报告显示,2000年到2010年,在我国农村平均每一天就要消失63所小学、30个教学点、3所初中,几乎每过1小时,就要消失4所农村学校。(11月18日《京华时报》)
其实,这已不算“新闻”。早在去年底,上述有关农村学校受“撤点并校”办学思想的指导而大量消失的数据,各大新闻媒体就进行了关注。加之那时校车事故频发,越发引起高度关注,促使我们不得不对农村学校撤并的现实问题进行追问与反思。
农村中小学被撤并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计划生育政策下,低生育水平的持续,造成生源锐减,单所学校丧失了起码的办学规模;二是县乡级财政困难,对教育投入严重不足,逼迫着教育不得不进行资源整合、重组。三是进城务工现象加剧,造成村庄消失和空虚,使得农村学校难以保全,最终随着消失。四是教育系统内部办学理念的偏差,盲目搞集中、升级,盲目搞达标、评估,重点校、中心校受重视,偏僻校被冷落,资源配置不均衡。
所有这些,导致学校覆盖半径越来越大,家校间距越来越远,孩子们上学不便,食宿困难,家庭负担过重,辍学率上升。同时,更为校车安全埋下巨大隐患。
如果说,这些都是“撤点并校”的后遗症,当然一点也不为过,但就此一味批判“撤点并校”政策,并把矛头都对准教育,责任全由教育部门来担,又有着教育部门不能承受之重,让教育部门感到太委屈、太冤枉。事实的确如此。我们理智地、全面地分析,农村学校的逐步消失,该是社会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是复杂的、综合性问题。
目前现状下,片面追责,已经毫无意义,重要的是纠偏,亡羊补牢。所幸该项工作已经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9月下发了《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提出“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
相信通过诸如校车配备、现有教育场地设施的完善以及鼓励采取“小规模化”、“小幼一体化”和乡村教育混合模式办学等系列措施,一定会得到较好的补救。
农村学校不能轻易撤并胡乐乐
为了优化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集合教育资源和师资优势,从2001年开始,我国农村地区启动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也就是大家通常所称的“撤点并校”。应该说,在一些交通便利的平原地区,撤点并校对推动农村教育整体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一些山乡及偏远地区,也带来了不少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农村小学数量10年内减少过半,学生上学平均多走4公里,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学校撤不撤要听家长意见。(6月14日《人民日报》)
客观而言,撤点并校不能“一刀切”,需要综合考虑,权衡其所带来的经济、教育、文化、交通等问题。
撤点并校,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显然能够很有效地快速节省政府的大量教育财政支出。但是,从教育学和文化学的角度来看,撤点并校与否,事先需要经过严肃的学术调查研究。事实上,学生人数少的小班教学,更有利于老师对学生实施个性化的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此外,农村学校还具有乡村文化传承的功能。近年来,许多有识之士通过大量的调研和严谨的实证分析,一再呼吁国家尽快调整撤点并校政策。
事实上,这已经引起温家宝总理的高度关切。今年六一前夕,在湖南湘西武陵山区考察的温总理指出,“学校调整布局要实事求是,从农村实际出发。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学生年龄、上学路途、安全等问题,建立或恢复一些农村教学点,不要让孩子们的精力都花在路上。有的教学点学生虽然少,但也要办好,要想办法帮助边远的教学点提高教学质量。”
值得欣喜的是,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恢复遭撤并的农村学校。比如,今年年初,江苏省徐州市重新研究完善农村中小学布局规划调整方案,决定新建一批农村中小学,恢复部分被撤销的学校布点,并改善一批薄弱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从而满足群众就近入学、上好学的需求。再比如,今年春季,新疆决定进一步优化农村中小学校点布局,恢复已经造成学生失学、影响入学率或交通不便的边远农牧区的学校和教学点,受到当地人欢迎。
笔者认为,提高我国农村地区的教育质量,需要充分考虑经济利益和教育效率,但是更应该从教育学和社会学的角度考虑农村学校布局调整问题 (比如防止农村教育和文化的断裂),平衡规模和质量之间的关系。同时,地方应该全面地领会中央的决定,认真地贯彻落实,防止在实际操作中将好“经”念歪——抱着急功近利的思想,一味追求“早出成效”、“出明显成效”,脱离实际搞“一刀切”和政绩工程,努力实现农村教育的科学发展。只有这样,发展农村教育的良好愿望,才能转化为农村学生的切实利益,造福于民,造利于国。
教育部:完成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备案前各地暂停农村学校撤并(政策聚焦·关注撤点并校)
本报记者 赵婀娜
2012年11月23日04:3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打印网摘纠错商城分享推荐 字号21世纪教育研究院日前公布的报告《探索农村教育的科学发展》认为,过度撤并学校带来了辍学现象加剧、农村教育负担加重等负面效应。报告再度引发了社会对农村教育的关注。
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提出了明确要求和规范意见。农村撤点并校,将走向何方?为此,记者日前专访了教育部相关负责人。
撤并校问题不少
有的地方硬性规定撤并学校时间和数量,有的地方缺乏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有的地方没有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
记者观察:21世纪教育研究院的这份报告提到,2000年到2010年,在我国农村,平均每一天就要消失63所小学、30个教学点、3所初中。也就是说,几乎每过1小时,就要消失4所农村学校。记者注意到,《意见》也承认,撤点并校后出现了一些问题。
权威解读:随着我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年增加、农村人口出生率持续降低,农村学龄人口不断下降。各地根据2001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对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进行适当合并。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坦言,在学校布局调整工作中,不少地方存在过急过快的情况。有的地方硬性规定撤并学校的时间和数量,有的地方缺乏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有的地方没有充分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导致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必须切实加以解决的突出问题。
首先是学生上学路程普遍变远。一些非寄宿学生在村里学校撤并后要起早上学,个别的甚至来回要走两三个小时。
其次是学生上学交通安全隐患增多。学校撤并后很多学生需要乘坐交通工具上学,由于农村道路条件较差,车况良莠不齐,交通状况复杂,学生上学途中的安全难以切实得到保障。
还有一个问题是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障不到位。由于撤并学校过快,农村寄宿生大量增加,一些地方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障跟不上,生活管理人员缺乏,不少寄宿制学校床铺紧张、食堂简陋、厕位不足、冬季取暖和夏季防暑条件得不到保障。
另外,并入学校大班额问题突出。一些地区在并入学校办学条件难以满足的情况下,盲目撤并学校,致使并入学校大班额问题突出,教学资源严重不足,教育教学质量难以保证。
此外,部分群众经济负担加大。村小或教学点撤并后,学生需要乘坐交通工具上学,增加了交通费用。寄宿生还要承担部分或全部伙食费。有的家长在县镇陪读,另需支付房租等生活费用。
就近入学因地制宜
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要设村小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有教学点
记者观察:目前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方面出台了一些新的规定,比如山东、江西、安徽等地规定小学生走读半径不超过2公里,新疆等地规定走读时间不超过45分钟。
权威解读: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是政府的法定责任,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但是考虑一部分农村适龄儿童少年随迁进入城镇等客观现实,《意见》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花大力气规划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使那些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农村适龄儿童少年也能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为了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上学的需要,《意见》分几种情况提出了原则要求:一是从年级上,要求农村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这样的规定既考虑了学生的年龄特点,同时也考虑到一些地方已经存在的小学生住宿现象。二是从学校设置上,要求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要设置村小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近年来一些地方盲目提出“小学进镇,初中进城”,违背了教育规律,甚至导致了学生辍学,《意见》对此进行了纠正。三是从上学时间上,要求各地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体力特征、道路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
布局规划限时完成
合理确定教学点、村小、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以及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比例,确保低年级小学生就近上学
记者观察:《意见》提出,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省级人民政府还应对此进行专项督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权威解读: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根据实际做好本地的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才能使学校的增设和撤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当前,全国大部分地方没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一些地方只是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也就是说现行的规划着眼于撤并学校,甚至提出了到某一年撤并多少学校的具体目标,影响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此外,一些地方的农村学校规划夹杂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中,难以体现教育发展的特点和需要。
科学制定农村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的责任在县级人民政府,要合理确定教学点、村小、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以及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的比例,确保小学低年级学生就近走读上学。专项规划要限时完成,国家有关部门也将研究专项规划基本要求和通用格式,方便县填报、省审批、国家备案。专项规划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是否科学制定农村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也将成为下一步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督查工作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