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幼儿园的“小学化”现象,在我市一些幼儿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些幼儿园开展拼音、写字、珠算等内容的教学,强调向幼儿“灌输”知识,布置家庭作业,组织各种形式的考试和竞赛活动,等等。这些“小学化”的做法超越了幼儿的身心发展水平,违背了幼儿的认知规律,极易使幼儿形成不良的学习习惯,产生厌学、畏惧等不良情绪,危害着幼儿的身心健康。同时,幼儿园“小学化”也严重扰乱了小学教学秩序。由于幼儿在幼儿园学习了内容不同、要求不一、参差不齐的小学知识,当其升入小学一年级后,小学教师难以按照教学要求施教,不仅扰乱了小学的教学进度安排,还会挫伤一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再往深里说,幼儿园“小学化”还从一定程度上误导了社会教育风气。为使孩子赢在起跑线上,部分家长要求幼儿园实施“小学化”教育;为迎合家长的这种需求,幼儿园违背教育目标和内容要求,偏离了幼儿教育的正确轨道。
为了孩子们的健康发展,幼儿园去“小学化”。于是有不少家长及社会人士发出疑问:“去‘小学化’了,孩子们做什么啊?”很多家长甚至要求幼儿园还要继续上课,“不然孩子就玩野了!”
其实,这个疑问本身就是异化了教育的本质问题。有社会人士提出,“幼儿园的孩子们本来就不需要做什么,健康快乐地成长,这就是他们需要的。”从这个角度而言,教育工作者需要考虑的其实是如何让孩子们“玩”得有序、“玩”得有章法、“玩”中有所得。
首先,要彻底解决幼儿园去“小学化”并形成长效机制,根本是立法,依法治理。有了法,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法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检查。对违法者,将停止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其次,要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化水平。要提高园长素质,提高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要强化幼儿教师素养培训,建立市、区、园三级骨干教师培训梯队,全面提高幼儿教师业务素质。目前,我国正在制定幼儿教师专业标准,标准的出台将有望推动幼儿教师专业化程度的提升。
第三,要在如何“玩”上下足工夫。幼儿园要创设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让孩子在玩中学、玩中长,让孩子彻底地玩,没有限制和约束地玩,在玩中发展孩子的兴趣和能力。
第四,要向家长公示幼儿园的小班、中班、大班的每周课程以及活动计划,以利于家长监督。凡家长举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查实的,要及时给予处理。处理结果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五,成立幼教连锁集团,保证幼教整体的教育质量。可采取“名园办分园”的方式,形成品牌化公办幼教集团,由公办品牌幼儿园带动其他幼儿园甚至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在教学管理上,实行统一的标准,不给幼儿园“小学化”以任何生存机会。(于洪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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