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低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发表日期:2014-07-25 08:20:37 阅读次数: 来源:新浪宁波 字体:【】
不得随意增加课程
市教育局规定,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按规定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随意增加课程和课时。学校开设的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应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实施。
各门课程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规定目标进行教学,不得自行增加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加快教学进度。
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要从激发小学低年级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习惯养成出发,科学合理地设计练习题,形式多样,提高练习的有效性和趣味性,不搞机械性的重复训练。要保证多数学生能在课内完成书面作业,其余学生也能在校内完成。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上学一到三年级不得进行“统测”
改革评价方式。学校和教师要根据课程的目标内容,合理设计评价目标、内容与方式,对学生学业水平采用等第制和评语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学业成绩、学习表现、学习动力等评价结果采用“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四级评价,并从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知识理解、学习能力等方面选择若干要素进行评语描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不得组织辖区内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区域性学科“统测”。各学校不得以教学片区、教学联盟等形式组织学生参加文化学科“统测”和“联考”。
幼儿园杜绝“小学化”
幼儿园要科学、合理地帮助幼儿做好入学适应能力的准备,坚决杜绝“小学化”行为。小学在招生过程中,必须坚持免试入学,禁止组织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要重视做好幼小衔接,积极推行一、二年级“弹性上学”,让低年级小学生有充足睡眠时间,切实做好儿童入学后的过渡和适应教育。
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兴趣小组、社团的作用,建设好活动超市、快乐社团、快乐晨间、学校少年宫(四点钟学校),让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自主选择,快乐参与,为小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据了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教学(保育)行为的监管,将规范教学(保育)行为列入学校(幼儿园)的发展性评估、教学督导和评优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的小学和幼儿园要严肃查处。市教育局和教研室将对各地实施情况组织调研和不定期的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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