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答案
朱自清《背影》原文: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 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因为丧事,一半因为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再三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座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只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往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桔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桔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桔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桔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儿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立支持,做了许多大事。哪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赏析:
《背影》是朱自清先生早期的一篇极为有名的文章,也是现代文学史上散文的杰作。全文只有一千五百字,集中描写了一个片段,却感人至深,脍炙人口。过去,这篇散文曾长期选作教材,正如吴晗先生说的:“这篇短文被选为中学国文教材,在中学生心目中,朱自清三个字已经和《背影》成为不可分的一体了。”记的叶圣陶也讲过类似的话。一篇散文能够久久传诵,不被忘记,这决不是偶然的,它在艺术上取得了很高的成就。
读《背影》后,给人的第一个感受是,作者着力表现了人间的至情——真挚的父子之情。这父子感情表现得细腻、真实、深刻。 《背影》写于1927年,记写了回忆中的父亲的背影。那是1917年的事情:祖母去世,父亲徐州烟酒公卖局长的差事也交卸了。办完丧事,父子同到南京,父亲送作者上火车北去。这事发生在作者二十岁的冬天。在那特定的场合下,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经久不忘,并且十年之后,想起来,那背影就出现在晶莹的泪光中,使人不能忘怀。 父子间这种真挚的感情,作者表现得淋漓尽致。从不放心茶房而要自己去送;从捡定座位、千万叮嘱;从亲自去买橘子,都体现了父亲的爱。各种事情,都是极其平常的,极其琐细的,但从中表现出的感情,却是极其珍贵的,它使作者经久不能忘怀,读者读后,也不能不为之感动。 作者写的是一篇抒情散文,通过质朴的叙事来抒情。作者笔下的事物,都被感情的色彩所笼罩。它很不同于客观的叙述,而是用叙述做为抒情的工具。行文的字里行间,都流露了父子间的至情,这正是文章能感动读者的地方。虽是事过十年后的回忆,却都是按当时的情形叙述,在那种种细事中,处处透露了父亲爱惜儿子的心。父亲把二十岁的儿子仍然看成小孩子,而儿子却不太满意,处处认为父亲的行为“不太漂亮”,当时儿子不能理解父亲的一片深情。作者在如实记叙之中,加以点拨:“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我那时真是聪明的过分”。回忆之中,带有责备自己的意思,明白了当时不能体贴父亲心情的过失。这些地方,都增强了文章的抒情性和感染力。 作者能把感情表现得这么深切动人,是与他的深刻感受分不开的。如果作者没有这样的生活,没有这种体会,他决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来。当然,我们今天读起来,也许会以为作者的感情过于纤细缠绵,全文的基调过低沉,但这与作者当时的思想有关,也是时代使然。作者写家庭遭遇不幸后的父子离别,调子自然是低沉的;而就中也反映了当时的灰暗世态。而文中所表现的父子神情,则是淳朴的、健康的、自然的!那抒情的方法和技巧,则是高超的、娴熟的。这些多有可供我们学习 。
读《背影》后,给我的第二个感受是,全篇用白描的手法,艺术技巧极为高超。 所谓“白描”,照我的理解,就是不借助比喻, 堆砌辞藻,以朴实的文字,把当时的情景再现于读者眼前。用鲁迅先生的话说,则是“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这是从白描的本质特征上说的。 全文集中描写的,是父亲的背影,所以“背影”二字,也是全文的题目,前后的叙述,都是必须交代的,是中间写背影的铺垫,如果没有种种不可少的交代,细这个特殊情况、特殊场合的背影就不清楚了。 要说父亲的背影,那是司空见惯的;但这次要写的,却不是平时常见的,而是特定场合下使作者极为感动的那一个背影。作者写了当时父亲的体态、穿着打扮,更主要地写了买橘子时穿过铁路的情形。“父亲是一个胖子,...... ”作者描绘父亲的背影,并不借助于什么修饰、陪衬之类,只把当时的情景再现于读者眼前。这种白描的文字,读起来清淡质朴,却情真味浓,蕴藏着一段深情。正所谓“于平淡中见神奇”。 《背影》中的情调是惨淡的、低沉的,作者白描的文字,也是极为素淡的,与全文的情调很和谐。但是,写橘子,特别加了浓烈的修饰语——“朱红的橘子”。这种不协调的朱红色,与全文的情调形成强烈的对比,当时是家遭遇不幸、父子离别,用这朱红色更衬托出全文的基调,增加了凄凉的色彩。作者白描的手段极高,用对比加强力量艺术效果,加强了文章的感染力。 在文章中,两次写父亲背影,用笔却一详一略,更见含蓄的力量。买橘子的背影,以白描的手法细细描绘;离别的一刹那的背影却是略写,只一句带过:“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 ,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这个背影,作者没有再加以描写,但那“走了几步,回过头来看我”,和“再三叮咛”,已把那舍不得和儿子分别的心情,为了谋生又不得不离去的苦况,活画出了。几笔之中,作者当时那种悲酸惆怅的心情,表现得含蓄而深沉。这都是作者文字的技巧和工夫。
读《背影》后,给我的第三个感受是,文章的语言朴素、简练。 叶圣陶认为,朱自清早期的散文,“都有点儿做作,太过于注重修辞,见不得那么自然。”到了后来,才全写口语,有了现代口语的韵味。这个看法,当然是对的,符合朱自清散文的实际。但是《背影》这篇早期的散文,语言却与其他有些不同,它没有做作之气,也不重修辞,而是用朴素自然的文字,表现了真切的内容。全文除了对父亲背影的描写外,全是叙事,叙述得清楚明白、自然恳切。全篇一千五百字,很少形容、修饰的东西,连生字难词都很少,回忆十年前的往事,老老实实的叙述,真情实感自然的流露出来。《背影》采用这样的语言,是由内容决定的,同时,作者用白描的手法,也决定了语言的朴素自然。我们读《背影》,能够明显的感到语言与《匆匆》、《荷塘月色》等的不同,它显示了朱自清早期散文的另一种文采和风格。 《背影》的语言很简练,细读全文,感到文字很干净,没有多余的话,,没有多余的字,文章写得精粹。比如,全文有四处记载了父亲的话,即:“不要紧,他们去不好!”“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走了,到那边来信!”“进去吧,里边没人。”并不是那天父亲只讲了这么几句话,而是这四句较为典型的代表了当时父亲的心情。作者惜墨如金,只用简单的几句话,就反映了当时父亲的体贴、爱怜、一一不舍之情,以少胜多,我们不仅体会了蕴含的意思,还仿佛听见了父亲当时的声音。就此一例,也能说明朱自清语言的简练、精粹。至于文章重的叙事、描写、抒情种种,语言都非常简洁,堪称散文中的典范。《背影》一文,是朱自清先生散文的代表作。我们虽不能用它代表朱自清散文的全部,却的确表现了他散文风格的一些重要方面。人们提到朱自清的散文,往往以《背影》为代表,这不是没有原因的。有人评论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时曾说,他的散文“风华从朴素出来,幽默从忠厚出来,腴厚从平淡出来”。这虽然是评论朱自清全部散文的话,但有些方面还是能在《背影》中得到印证。
追问:
请问除了背影还有没有其他的文章,最好不要是语文书上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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