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品种。各省中医药管理部门也积极协调,认真做好增补中药品种的遴选工作以及中药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管理。 各地在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方面,注重发挥中医药作用,尤其是在健康教育、重症精神疾病管理、妇幼和老年人健康保健等方面,中医药服务开展比较普遍。北京、广东等地要求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体质辨识服务,特别是广东省作为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的试点省,要求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中100%填写中医体质辨识内容。
探索公立中医医院改革
就如何充分体现中医医院特点、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进行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宝鸡市人民府,以宝鸡市中医院为研究对象、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改革中中医医院投入补偿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各地改革试点工作动态,审核了9个国家重点联系城市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各地的改革试点方案,基本体现了《指导意见》的总体精神和要求。
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中,各省中医药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试点城市改革方案的指导,使各地的改革方案注重体现中医医院的特点,积极反映中医医院的建设发展要求。与此同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中医临床路径的研究制定工作,目前已完成92个病种,正进一步征求意见;印发了《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提出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策上予以倾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公立中医医院建设和管理,推动中医医院发展建机制、强特色、增能力、上水平。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的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本地区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的制订工作,保证将公立中医医院纳入试点范围;探索建立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投入补偿机制;加快研究制订常见病的中医临床路径和中医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加强公立中医医院运行管理和内涵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院管理和服务监管的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开展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有关部委编制完成了《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到2011年,总投资133.2亿元,重点建设16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和改善320所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的基础条件;发布了《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县中医院建设指导意见》,提出彻底改变县级中医医院房屋不足与陈旧、基本医疗设备短缺的状况,具有中医特色的临床科室要达10个以上;下发的新医改方案配套文件之《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中明确,提高使用中医药有关费用的补偿比例,引导农民在基层就医和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中医医院优化人员配备,中医药人员在执业医师、院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负责人中比例不低于60%。在《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指南(试行)》中规定,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师数占医师总数的20%以上,每个中医诊室(含针灸室、推拿室等)配备至少1名中医类别医师。
重点专科建设顺利进行,“十一五”重点专科开始中期评估,并新增325个协作科室,脑病科、急诊科、心血管科等26个重点专科都有新增成员。2009~2011年农村中医药工作重点确定。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也不断加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已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