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这个名字本身也带来争议,代表了对未来的不同看法。有人说,在互联网大潮的今天,所有行业都需要使用互联网,又何必单单在金融前面加上一个互联网?另外,国外的互联网或电商巨头如谷歌、亚马逊等都很少直接介入金融。
据说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元年”。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公司,阿里巴巴,腾讯,和百度,都在允许的范围内全面介入金融,涵盖支付、小贷、基金、保险、理财以及网络银行。
“介入”这个词实际上无法描述互联网金融的爆炸式增长。其最具代表性的事件是阿里巴巴和天弘基金在2013年6月发起的余额宝,半年多的时间从零做到了5000多亿元的规模,一举成为中国最大的基金,并荣登世界十大基金之席。原来中国规模最大的华夏基金,以3000亿元的资产规模被远远甩在身后。
“宝宝们”直接冲击的不只是传统基金业,还有银行的活期存款、理财业务和支付业务。2008年时马云曾经说过:“如果银行不改变,我们改变银行,我坚信这一点。”如今,互联网金融真的开始给金融机构带来痛感和焦虑感,并在2014年的两会期间引发了从金融机构到监管当局的大讨论。
争议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这个名字本身也带来争议,代表了对未来的不同看法。有人说,在互联网大潮的今天,所有行业都需要使用互联网,又何必单单在金融前面加上一个互联网?另外,国外的互联网或电商巨头如谷歌、亚马逊等都很少直接介入金融。互联网公司做的金融业务在美国金融体系里微不足道。如果金融和互联网都更发达的美国是中国的明天的话,那么互联网金融也走不远。
另一派则认为,金融机构使用互联网其实是金融互联网化,而非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公司由于其平台和大数据的优势,加上互联网精神,能提供现有金融体系没有的服务。更激进者则认为,互联网革命可以让很多金融产品和服务去中介、脱媒,产生一个既不同于直接融资也不同于间接融资的第三方渠道。
互联网公司为什么可以做金融?互联网金融可以走多远?其对传统金融行业的冲击会有多大?对这些问题的探讨不只有学术意义。
去年一个特别有趣的现象是,互联网金融的爆炸式增长远远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期,包括做互联网金融的企业本身。互联网公司在大举进军金融的过程中,其战略布局、人员配备和风控都在“边打边走”的学习过程中。无论对金融机构、互联网公司和监管当局,对这些问题的理解和判断也就至关重要。
笔者想提供一种有别于现有思路的互联网金融的历史观。在我的历史观里,商业的本质在过去几百年中不曾改变,这个本质就是通过某些交易渠道提供有需求的产品和服务;金融是为这个本质服务的,其兴衰也依附于商业的兴衰。在这个历史观里,互联网,犹如以往的技术革命一样,并不改变商业或金融的本质,其带来的是对渠道和产品的冲击。
从这样的角度看互联网金融,我们会多多少少产生天下无新鲜事的感觉。历史则会成为判断未来的有力武器。我们也会发现17世纪的荷兰、19世纪的山西晋商、去年成立的上海自贸区和互联网金融,都在遵循同样的商业和金融逻辑。
荷兰、英国与金融
17世纪,海上马车夫荷兰兴衰的故事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今天用金融的历史观来读,可能别有滋味。
十六世纪哥伦布等探险者的发现开启了世界远洋贸易,也给本来处于欧洲边缘的国家,包括西班牙、葡萄牙、荷兰和英国带来了百年不遇的商机。在这个背景下,荷兰首先经历了船运的技术革命。十六世纪后半叶荷兰制造的“大肚船”、“大帆船”等,效率高、容量大、造价低廉。造船业的发达带来了航运业和贸易的发达。
国际贸易发达的区域需要什么支持?需要结算和支付服务。1609年,阿姆斯特丹银行成立。今人提起银行的诞生会想到意大利,实际上是荷兰人给了银行最重要的功能:信用和支付。阿姆斯特丹银行接受各国的金属货币,然后折算成自定的信用货币登记在册;存款人可以依此信用与他人交易。
为了让这个支付银行有信誉,阿姆斯特丹政府提供了专用的保证金。阿姆斯特丹银行接受存款,提供转账和开支票的业务,但是并不提供贷款。这个状况一直持续到1683年。信用和支付功能对贸易的作用是巨大的。商业和金融共同发展,阿姆斯特丹是当时世界上无可争议的贸易中心,而阿姆斯特丹银行也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多边支付体系的结算中心。
作者:陈龙 编辑:刘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