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古书,有助于思辨,让人理解知识结构的历史演化,思考文明发展的意义。郑培凯教授是著名汉学家史景迁的博士生,善于从容易忽视的历史细节中,细腻地体会人物的心思和命运。《迷死人的
故事》以简单传神的笔法,刻画出古今历史人物各自不同的真性情。仿佛一部畅读版《世说新语》。□ 晶晶 整理
欧阳修的春秋笔法
欧阳修写《新五代史》,认为梁朝的开国皇帝朱温是最坏的君王。然而,他还是强调,梁朝是个正统的王朝,朱温作为梁太祖还是得写进本纪,而不能标为"伪梁",剔出正统王朝之列。
欧阳修的意思是,坏归坏,恶归恶,却不能否认他在历史上曾经为君,曾经建立起梁王朝。虽然欧阳修写《新五代史》一再强调春秋笔法,要使乱臣贼子惧,却也强调史实的重要,相信"欲著其罪于后世,在乎不没其实"。就是要写出史实真相,不掩盖事实,才能使罪恶昭著于后世。"惟不没其实以著其罪,而信乎后世,与其为君而不得掩其恶,以息人之为恶。"用现代革命语言来说,就是作为反面教材,让后世有所警惕,不做坏事。 《新五代史》卷一,描述朱温,读来并不太坏:"太祖神武元圣孝皇帝,姓朱氏……其父诚,以五经教授乡里,生三子,曰全昱、存、温。……存、温勇有力,而温尤凶悍。" 卷十三写朱温母亲的传,就说"太祖壮而无赖,县中皆厌苦之";写妻张氏的传,则说"太祖时时暴怒杀戮";朱温义子朱友文传,"太祖自张皇后崩,无继室,诸子在镇,皆邀其妇人侍"。荒淫无赖,到了极点,没有一丝皇帝的模样。写朱温本纪,拿他当太祖神武元圣孝皇帝,还人模人样的。写到朱温家人传记时,土匪的原形就丑态毕露了。
欧阳修虽然为了尊重史实,不得不以朱温作为五代史的第一位传主,心底却极不舒服,写时充满了恶气。卷十三的序论,就近乎破口大骂了:"呜呼,梁之恶极矣!自其起盗贼,至于亡唐,其遗毒流于天下。天下豪杰,四面并起,孰不欲戡刃于胸,然卒不能少挫其锋以得志。梁之无敌于天下,可谓虎狼之强矣。及其败也,因于一二女子之娱,至于洞胸流肠,刲若羊豖,祸生父子之间,乃知女色之能败人矣。"
欧阳修大概是气糊涂了,本来是骂朱温死得活该,猪羊一般,骂着骂着,居然骂到"女祸"头上去了。春秋笔法乱了套,惜哉!
刘知远《白兔记》
讲到宋元南戏发展为明清传奇,学者总要讲到《刘知远白兔记》,简称《白兔记》。 《白兔记》的本事,借用五代汉高祖刘知远及其妻李氏这两个历史人物,发展出落魄英雄的"发迹变泰"与李三娘忍辱负重、坚贞不拔的遭遇。故事情节与历史上的真人真事无关,全是说书人编出来的,再经戏曲演唱,逐渐变成了老百姓耳熟能详的民间传说。
明太祖朱元璋就曾下过诏令,禁止老百姓在戏台上扮演帝王与圣贤,怕伟人的形象受到愚夫愚妇的亵渎。然而,《白兔记》的演出历久不衰,显示了官府政令难以奏效。甚至到了今天的昆曲舞台上,还经常可以看到的折子戏《出猎回猎》,就是《白兔记》的一折。《白兔记》的故事情节,大概源自宋代说书的《五代史平话》。到宋金之际的《刘知远诸宫调》,已经有了主要的关目,如沙陀村招赘、太原投军、磨房产子、打猎会母、三娘接印、一家团圆等情节。说书人编的关键情节,是咬脐郎这个人物的出生、猎兔、认母,而"咬脐郎"这个名字的村俗朴素,正反映了故事情节编写的村俗本色。
咬脐郎之命名,生动呈现了李三娘饱受兄嫂虐待、磨房产子、用牙咬断脐带的艰辛人生处境。李三娘怕兄嫂害死儿子,托人送给在太原的刘知远,然后一个人默默承受一切凌辱与苦难。直到十六年后,咬脐郎出猎,打了一只白兔,直追到沙陀村八角琉璃井旁,遇到了李三娘,逐渐明白了身世,才有母子夫妻团圆的结局。 这出戏的主角当然是李三娘,令人赞叹的也是李三娘。刘知远离家十六年,对发妻的遭遇不闻不问,其性格之凉薄,实在不亚于戏曲中的薛平贵。李三娘的十六年与王宝钏的寒窑十八年一样,都令人感动,令人嗟叹,也是戏曲不断演出的原因。
相比起来,历史真人刘知远只不过是个流氓,强抢民女李氏之后,倒是认做正妻,后来还封为皇后,比戏里的刘知远还好。
朱元璋作对联
朱元璋是历代开国皇帝出身最低的,连汉高祖刘邦都比不过他。在崭露头角之前,刘邦混于地痞流氓,朱元璋则为了混饭而剃发出家,甚至游方乞讨。不过,登基之后,都有鸿文传世,倒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异数。刘邦的《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气势雄浑,有开国气象。朱元璋则亲笔撰写大诰文章,写过骈体押韵的《皇陵碑》,传说还作过几副对联,颇有帝王之概。
有关朱元璋作对联的故事,梁章钜的《楹联丛话》中记了不少。如赐给中山王徐达一联:"破虏平蛮,功贯古今人第一;出将入相,才兼文武世无双。"再如赐给陶安宇学士的一联:"国朝谋略无双士,翰苑文章第一家。"固然有点傲视群伦的气度,但总令人觉得是拟帝王的口吻,比亲撰的皇陵碑文要平稳舒张得多,语气比较接近翰林学士危素代拟的碑文。
倒是朱皇帝赐给阉猪人家的春联,大开大阖,睥睨世人,才像开国皇帝的气派。故事说朱元璋除夕传旨,规定家家户户贴出春联。随后微服出游,发现有一家门上还没贴出。一问之下,知道这家人从事阉猪的贱业,自己不会写,就亲自题了一联:"双手劈开生死路,一刀割断是非根。"
还有两个传说,都是朱元璋微服出游,见景生情,作出上联,老百姓对下联,歌颂明朝一统天下。一是在村店中饮酒,却无下酒菜,就说:"小村店三杯五酌无有东西。"店主人便答:"大明国一统万方不分南北。"另一则是在酒楼上独酌,遇到来自重庆的士子,就说:"千里为重,重水重山重庆府。"士子对答:"一人为大,大邦大国大明君。"这两副对联虽然绝妙,却像文人编故事,拍朝廷马屁,只不过拍得很好,大概还会继续流传。
陶渊明的生死观
陶渊明死于宋元嘉四年丁卯(四二七)九月,死前写了一篇《自祭文》,其中说:"天寒夜长,风气萧索,鸿雁于征,草木黄落。陶子将辞逆旅之馆,永归于本宅。"在秋天萧索落叶的季节,渊明走完了人生旅途的最后一站,将要永远回归于自然的大化本宅。他不禁感慨,茫茫的自然运转,使他生而为人,在人生百年之间虽然活得贫困,但也体会了不少欢欣,"冬曝其日,夏濯其泉。勤靡余劳,心有常闲。乐天委分,以至百年"。他这一生活得与众不同,虽然穷苦,但是无恨无怨,"从老得终,奚所复恋",人死了,也不必着意经营坟茔,随其自然就行了。
渊明死得很平静,很达观,完全没有焦虑与痛苦。死灭,就是没有了,不像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那样焦灼不安,担心死了会怎么样、怎么办。除了《自祭文》之外,渊明还有《拟挽歌辞三首》,可算是诗人绝笔的天鹅之歌。第一首开头是:"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看得极为透彻,生死是自然的规律,不必恐慌。此诗的结尾说:"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不但豁达,还带着几分乐天的诙谐,像是跟身旁啼哭的亲朋儿女话家常。
挽歌第二首拟想死时魂魄出窍,酒不能喝了,话不能说了,看也看不见了。"昔在高堂寝,今宿荒草乡。"眼前一片苍茫,"一朝出门去,归来夜未央"。长夜绵绵,再也没有天亮之时了。
写到第三首,渊明冥想出殡的情景,"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到了下葬,黄土掩盖了棺木,"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从此人天永隔,任你是圣贤也一样是无可奈何,永远不会见到明天的太阳了。"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死了就是死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身体自然也就朽烂了,与土地山陵化成一体,回归自然。 有多少人在临终时,能写出如此豁达的心境?
《迷死人的故事》
郑培凯 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