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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还只是“补充”角色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5-26 00:42 编辑: 网络 查看:

  从上个世纪末开始,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也带来了人们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在金融领域,互联网技术和金融业务的结合产生出了我们称之为“互联网金融”的产品和业务模式。从目前的发展来看,“互联网金融”大致可以划分如下四类: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化,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展金融业务,全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以及金融支持的互联网化。笔者主要对前三类的发展谈一些浅见。

  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化主要是直营银行、在线折扣券商和直营保险。

  直营银行也叫互联网银行,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出现,这些银行一般不通过传统的营业网点和柜台服务,而是通过电话、信件和ATM,以及后来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来提供银行的服务。美国市场,2003年互联网银行总资产规模1000亿美元,占到美国银行业的1%,2012年互联网银行总资产已超过5000亿美元,规模占到美国银行业的3%。从总体上来看,互联网银行的业务规模尚小,但是高速增长。按照这样的一个速度增长下去,估计再过10-20年这样一个时间,互联网银行业务规模的比例会占到总体银行业的50%。

  还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就是互联网银行能够提供更高的存款利率,这是由于它没有了物理网点的成本包袱,它能提供更有竞争力的存款利率。2003年美国利率还比较高的时候,互联网银行的存款利率比传统银行要高一个百分点,到现在美国银行业几乎零利率的情况下,互联网银行比传统银行高平均0.5个百分点的存款利率,总体来说,存款利率方面还是具有很大的优势的。

  目前,在中国,这类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还主要体现为网上银行、证券网上交易、以及保险产品的网络和电话销售,尚未出现独立的直营银行和纯粹的互联网券商。

  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展金融业务,主要表现为在网络平台上销售金融产品,以及基于平台上的客户信息和大数据面向网上商户开展的小贷和面向个人开展的消费金融业务。前者的典型代表是近期发展迅猛的余额宝,后者的典型代表包括阿里小贷和京东白条。

  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上述两类互联网金融模式只是现有金融业务的补充,说颠覆还为时尚早。美国的直营银行虽然发展较快,但从存款总额和资产总额来说,也只占了美国整个银行业的5%左右。阿里小贷做的也都是传统银行不做的业务,还不至于很快动摇传统银行的根基。余额宝虽然带来了一阵存款搬家的骚动,但那只是管制背景下利率扭曲的一个映射。随着金融脱媒的发展和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存款搬家才刚刚开始,并会一直进行下去,这才是银行应该关注并小心的。

  全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是指P2P网络贷款和众筹融资。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对P2P的监管完全采用了现有的法律,而对众筹的监管则是制定了新法。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政府一直在努力寻找走出危机的途径,其中的重点之一就是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加宽松的环境和条件。众筹平台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并很快引起了国会和监管层的关注。在经过了一系列的努力之后,奥巴马政府在2012年4月颁布了《创业企业融资法案》。该法案第三章专为众筹制定,修改了证券法,使得通过互联网面向公众的股权融资成为可能。国内的P2P和众筹平台出现得都不算晚,但是,不管是P2P还是众筹,在我国要达到成熟运行的阶段还都有很长的路要走。

  (作者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