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文化名家、领军人物,是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应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文化名家工作室,设立名家项目专项经费,组建服务文化名家工作团队和平台,对文化名家在职称、薪酬待遇、家属随迁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实施河北文化名家工程,重在持之以恒,做到不折不扣,还要勇于创新机制。例如,对作出重大贡献的文化名家,可制定文化艺术荣誉制度,参照国务院授予文化名家“人民艺术家”称号的做法,设立河北省“人民艺术家”、“德艺双馨艺术家”等称号,制定严格条件与评审制度,定期评审并给予相应待遇,体现党和人民对大家、名家的尊重和激励。文化名家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财富,营造留住和培育文化名家的政策与环境,不仅是塑造河北文化形象、提升河北影响力的需要,也是壮大河北文化大军和河北文化实力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