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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物在线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6-23 16:08 编辑: 网络 查看:


  王安石是北宋的名相,同时也是一名杰出的思想家、文学家。王安石了解北宋中期的社会危机,于是向宋仁宗《万言书》,要求改革吏治、实行变法。到了宋神宗时期,王安石积极推行 "新法",与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展开斗争,确保"新法"的颁布实施,被列宁称为 “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王安石的诗文造诣也很高,名列唐宋八大家之中,他的文章《伤仲永》,情理兼具;他的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的诗句,至今仍烩炙人口。

一、州县做官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人,于北宋真宗天福五年(公元1021年)出生在官宦之家。十九岁遇父丧,三年居丧期满,正逢科举考试,于是他赴京开封应试,名列进士第四。不久,他被派往扬州担任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从前的制度规定,任职期满,准许呈献文章要求考试馆阁职务,可王安石偏没有这样做。
  1047年,他调往亲鄞县任知县。鄞县本是个好地方,灌溉便利,可王安石去时,水道年久失修,以致渠川堵塞,河底朝天。第一年上任,风调雨顺,收成很好,可王安石并没有放弃大兴水利的打算。在征得上司同意后,他利用农闲时组织乡民浚治水道、兴建堤堰,他还把官仓中的谷物借给百姓,丰收后偿还。王安石做事不辞劳苦,认真负责,确为一般 "亲民官"所不及。他在鄞县做的第二件好事,即实行青苗法,贷谷于穷人,抑制土地兼并。当时豪强地主放高利贷,无法偿还的百姓被迫拿土地抵债。他实施青苗法,使官仓中的粮食得以更新,民众也得到方便,有力地打击了高利贷的剥削活动。
  王安石目睹北宋吏制的腐败、人才的贵乏,于是大力兴办教育。他一反"近世之法",把鄞县孔庙改为 "县学堂"。他还从越州聘请四明山一带颇有名气的学者杜醇当教学官。为了纪念壬安石的政绩,鄞县人民为他立祠庙,并且历代祠祭,经久不衰。
  1057一1058年,王安石先后担任了常州知州、江南东路提点刑狱。这时文彦博是宰相,向皇帝推荐王安石,说他淡泊名利,请求越级提拔,以便遏制官场上为名利奔走的不良风气。不久,朝廷召他考试官职,他没参加。欧阳修推荐他任课官,他则以祖母年高为由来推辞。在担任地方官的十几年间,无论是做知州,还是任监司官,他都努力做一些实实在在、兴利除害的事情。

二、上 《万言书》

 

岳麓书院藏书楼 北宋

  1058年10月,王安石被调任三司度支判官,成为京官。在外任官十儿年,此时的王安石己积累了丰富的地方吏治的经验。体察社会弊病、了解民间疾苦的王安石上任后,决心推行改革。北宋中期,却尤外患并存,酿成社会危机。于是王安石站出来,向仁宗上了《万言书》,系统地提出了改革的意见。但仁宗皇帝没有重视,他本来就懦弱平庸,晚年又沉溺深宫,几乎不问政事,于是 《万言书》犹如石沉大海,毫无音信。
  两年以后,他调任直集贤院,又任知制郜,就是负责替皇帝起草文告命令的官员。王安石当时兼管纠察汗京刑狱,他性格倔强。开封一青年有一只善斗的鹑鸟,有人向他要,他舍不得给。有个朋友私自将鸟拿走了,该青年追上朋友并将其杀了。开封府判处青年死刑,王安石则认为青年捕杀盗贼,应视为无罪。于是弹劾开封府的错误审判,状告到大理寺。但大理寺也认为开封府判得对。后来,仁宗下诏要王安石认错,而王安石还说:"我无罪。"拒不认错。 在1058年的《万言书》中,王安石系统地提出了变法意见。首先提出:"现在社会财力一天天缺乏,风俗一天天衰败,士大夫们不能不为社稷担忧。造成这种形势的症结在于:如今的法度多不合时宜。现在应该从实质上学习先王的政治,进行改革。"他还指出,针对吏治腐败、人才缺乏的问题,要改革学校、科举、恩荫,从地方提拨有用的人才来治理天下。针对财政困难、官吏贪污等问题,他都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最后提出,改革的关键在于皇帝,皇帝要坚持改革,不能因流俗相侥幸之人的反对而半途废止。
  宋神宗还当太子时,就对王安石的 《万言书》十分赞赏。太子府掌文书的记事官韩维是王安石的好友。每当他在神宗面前讲的意见得到称赞时,就说:"这其实都是我朋友王安石的观点。"后来,韩维升为太子庶子,便推荐王安石替代自己的原位。神宗一即位,就立即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几个月后又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这样,神宗直接倾听王安石的改革建议。
  第一次召见时,宋神宗就问:"治理国家,首先要抓什么?"王安石回答道:"首先要选择方法。"又问:,唐太宗如何?"答道:"陛下应当效法尧舜,何必说唐太宗呢?尧舜的方法,非常简便、非常关键、非常容易。只是后来的学者不能理解,就以为高不可测了。"神宗对王安石的回答非常满意,叮嘱他全心全意辅佐改革。在一次讲席以后,神宗将王安石单独留下来,咨询变法措施,王安石趁机要宋神宗坚决排斥反对变法的人。这一年,河北大早,国家财政由于救灾费用巨增而出现紧张局面。十一月,在祭天活动中,
  神宗让学士们议论救济的方法时,王安石与司马光争论起来。神宗看出两人争论的焦点反映出了两条根本不同的救弊路线。司马光宝张缓变;而王安石要剧变,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宋神宗很赞赏王安石的魄力,下决心排除各种干扰,启用王安石变法。

三、入相变法

  1069年2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并设置了整顿财政相商议变法的专门机构 —— 三司条例司,由王安石主持,开始实行变法。1070年12月,又任命王安石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宰相,赋予他更大的权力以推动变法。在任宰相执政期间,他辅佐神宗实行变法,掀起了持续十六年之久的熙丰改革运动。这场改革发起于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至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神宗病逝而结束。"它可分为熙宁新法与元丰改制两个阶段。宋神宗自始至终是变法的领导者,他对王安石非常信任,甚至王安石顶撞了他也不计较。王安石更是感激皇上的恩遇,以天下事为己任,倾全力实行变法。 熙丰改革的目的是富国强兵,为达此目的,王安石陆续推出青苗法、均输法、农田水利法、募役法、市易法等,这属理财富国一类;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等,则属于整军强兵一类;更贡举、兴学校等,则属整顿吏治、培养人才一类。变法的中心是"理财","理财"的方法是 "民不加赋而国用足"。
  青苗法于1069年9月颁布。在青黄不接时,政府主动向农民发放贷款救急,一年按春、秋发放两次,要他们二分的利息。春天分发出去的须秋天收回。农田水利法(或称农田利害条约)于1069年11月颁布,规定各地兴修农田水利工程,工料由当地居民照户分派。均输法发布于1069年7月。朝廷征调财物时,考虑到富商垄断物资,抬高物价,从而使百姓困苦不堪,于是均输法规定征调权统归
发运使,由发运使掌管六路、京师生产和府库的储备等状况,然后根据实际需要和各地产品肯况征收,由国家调剂有无、权衡贵贱、统一运输,所谓 "徒贵就贱,用近易远",从而打击商人牟取暴利的行为,给农民减轻了一些负担。
  募役法是熙丰变法中影响最大的一项改革。王安石在制订过程中慎之又慎,与神宗商议两年才颁行,从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到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才付诸实施。这是王安石最得意的一项新法。募役法又称免役法,北宋中期,差役的危害极大,但官户、将吏、僧道户、女户、单丁户、城市居民户和商贾均可享受免役仅,繁重的兵役就落到农村中的小地主和自耕农身上,对农村生产力摧残极大。王安石改革时规定,按百姓家庭财产多少,分别让他们出钱雇人充役,使本来不服役的家庭也都一律出钱。这样,自耕农免除了差役,而朝廷增加了收人。
  保甲法,王安石在上 《万言书》中就己经提出过。保甲法实行的目的之一就在于镇压农民各种形式的反抗。把乡村人口编入籍簿,两名男丁取一人,十家为一保,保丁都发给弓督,农闲时操练,教给他们战斗的方法。保甲法作为改革冗兵弊病的措施,为国家节省了巨额经费。作为封建政治家,王安石的远见卓识,己能从此窥见一斑了。
  在培养人才上,王安石对学校进行整顿,改组太学,扩大太学生名额,增至一千人。为统一上下思想,以推动变法的开展,王安石亲自编订各学校统一教材。他注解了《诗经》、《尚书》、《周礼》三部书,几科举考试,都奉为教材。
  熙宁变法使 "富国强兵"收到了一定效果,尤以 "富国》成效最大。公元1078一1085间,"中外府库无不充盈","可以支二十年"。边防方面也取得成效,1072年,在变法高潮中,经略安抚使王韶曾取得了打败西夏、收复熙河等五州二千里土地的胜利,使唐中叶以后失陷二百年的旧疆重归故士。由此可见,变法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 "积贫积弱"的局势。

四、变法失败

  王安石在宋神宗支持下进行变法万从一开始就遭到许多人的反对。反对派以司马光为首,在太皇太后和歧王赵颢的支持下,对新法进行了全面的攻击。
  守旧派反对改革,首先制造谣言,阻挠王安石上台参预大政,王安石以身许国,义无反顾,面对流言,毫不畏缩。1067年,神宗刚把王安石调到京师,守旧派就预感到力主改革的他将被重用。一时间,朝廷中刮起一股阻挠王安石参政的阴风。当他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后,御史中禾吕海急不可待地捏造了王安石十大 《罪状",攻击他 "大奸似忠,大诈似信"。当时王安石刚上任几个月,连司马光也感到惊讶,觉得吕海操之过急。神宗看完吕海的弹幼文,立即退还,弄得吕海难以下台,不得不要求辞官,神宗于是让他做了地方官。王安石推举吕公代替吕海任御史禾。韩畸规劝神宗停止实行变法,神宗有些犹豫,刚想同意韩琦的意见,王安石立即要求辞职。后来司马光为神宗起草的诏书中有 "士大夫沸腾,百姓骚动"等言语,使王安石大怒,他立刻上章为自己辩护。神宗深感王安石的说法有道理,于是没有采纳韩琦的意见,而继续任用王安石管理政事。
  反对派认为,变法针对那些地方富豪是不应该的,他们是国家政权的基础,如果把他们都搞垮,一且边境形势紧张,需要兴师动众,军需的钱粮将没有着落。他们反对保甲法,担心保丁习武,一且灾荒出现,保丁就会拿起武器,成为国家的大患。对于青苗法,反对派认为政府实际上是在放高利贷,有损国家体面,而且荒年借贷肯定要亏本。在推行免役法上,两宫皇太后亲自到神宗面前哭诉,说她们的亲属被强迫交纳很重的免役钱,恐怕京城会因此发生动乱。
  对于反对派的责难,王安石据理进行反驳。1070年3月,宋神宗问王安石:"外边传言,朝廷认为 。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这是什么话?朝廷哪有过这样的话?"王安石没有正面回答自己是否说过 "三不足",而是写了《上五事札子》,对反对派攻击最厉害的五件事进行了反驳。"三不足"口号是1072年王安石提出来的。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春,司天监灵台郎元瑛奏言:“天久阳,星失度,这是由于强臣擅国,政失民心之故,应当罢免王安石。"枢密使文彦博为了阻挠市易法,居然上书说:"市易,招民怨,致使华山都崩塌了,这难道不是上天在警告吗?”反对派企图借一些自然异常现象动摇神宗,打败王安石,以废新法。因此,王安石勇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