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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历史人物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8-24 10:27 编辑: 网络 查看:

    列夫·鲍里索维奇·加米涅夫 (Lev Kamenev) 是俄国政治家、著名国务活动家和领导人。1883年7月22日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1901年加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1903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后,党分裂为孟什维克和布尔什维克两派,加米涅夫是布尔什维克派。1908年流亡西欧,在那里同列宁 密切合作,1914年列宁派他回国。其后被捕并流放西伯利亚。1917年2月革命后回到彼得格勒做党的工作,曾被选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中央委员。同年10月和季诺维也夫在非党杂志《新生活报》上发表不赞成党中央关于武装起义的决定的声明,泄露了党准备武装起义的机密,因而受到列宁的严厉批评,但他仍被选为党中央委员。

    十月革命后,加米涅夫出任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第一任主席。1919年俄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党中央委员并进入政治局,其后又担任了莫斯科苏维埃主席。1922年曾任苏联人民委员会副主席。1924年列宁逝世后任劳动和国防会议主席。1925年他与季诺维也夫等结成“新反对派”,因而在政治局受到批判并受降职处分。1926年又因参与组织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反党联盟”,被开除出党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1927年被开除党籍。1928年重新入党,1932年又被开除党籍。1934年12月基洛夫被暗杀后,加米涅夫被捕,并与季诺维也夫一起以“间接参与”此案而被判罪。1936年8月与季诺维也夫一起再次受审,被指控“阴谋刺杀斯大林以及其他苏联领导人”,于8月25日被处决。

    1988年6月13日,苏联最高法院宣布撤销1936年对加米涅夫的判决,并恢复他的名誉。

  【】 (责任编辑:杨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