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药不是随便能吃的,有些女性伴侣要存眷下喔.女性有下列情况者不宜使用或慎用避孕药。 妇女有下列情况者不宜使用或慎用避孕药: (1)40岁以上肥胖的妇女,恒久服用避孕药,易形成胆结石, 避孕药不是随便能吃的,有些女性伴侣要存眷下喔.女性有下列情况者不宜使用或慎用避孕药。 妇女有下列情况者不宜使用或慎用避孕药: (1)40岁以上肥胖的妇女,恒久服用避孕药,易形成胆结石,或诱发高血压症,应慎用。 (2)急、慢性肝炎和肾炎者不宜服用。若肝炎或肾炎已经基本治愈,肝功能和肾功能化验查抄正常者,可在大夫指导下慎用。 (3)已往有过心力衰竭病史及心肌梗塞病史者不宜服用。 (4)严重高血压,以及由肾脏疾病引起的肾源性高血压,患者不宜服用。如系原发性高血压且症状较轻者可在大夫指导下服用。如在服避孕药期间发生高血压,应停服药。 (5)哺乳妇女不宜服用。因避孕药可通过乳汁分泌影响婴儿,使婴儿乳房胀大,女婴子宫出血,同时还有按捺乳汁分泌作用。 (6)患生殖器官肿瘤、乳腺肿块和其它癌前病变或患癌症者,不宜服用。 (7)糖尿病妇女不宜服用。尤其须用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禁用。 (8)结核病人,应在大夫指导下服用,并按期到病院查抄。 (9)甲状腺机能亢进者,在病情尚未控制的情况下,不宜使用口服避孕药。 (10)精神病患者由于不能保证坚持服药,最好不要服用。 (11)平素月经量过少的妇女不宜服用,恒久服用避孕药,会使子宫内膜萎缩,造成闭经。 (12)打胎后的妇女,应在月经来潮一次之后服用。月经未来潮前不宜服用。 (13)患癫痫病的妇女,在用抗癫痫药物治疗期间,不宜接纳口服避孕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