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故山 > 生活 > 日常保养 > 中国历史人物故事:汉朝(6)

中国历史人物故事:汉朝(6)

来源:网络转载 2015-02-10 02:16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东汉中后期,西羌先后三次进攻汉朝。第一次是在永初元年夏,持续了长达十二年的时间。第二次在119年,战事主要发生在关中地区。直到建康元年才告结束。第三次发生在延熹二年,主要战争在陇西一带进行。汉朝基本以全胜收场。

对三越之战

      汉朝初期,与东瓯、闽越、南越等国关系尚友好。后伴随着国力的增强,这三国的越人国家先后被灭。武帝时期,汉朝多次派使节经略西南夷,并在这些地方设立益州等郡。到东汉时期,汉朝与这些地方联系更加紧密。汉朝与朝鲜和日本也有密切联系。

      东汉光武大帝时期,古日本倭奴国王遣使来汉,汉赐一枚“汉倭奴国王”金印,至今是日本的国宝。

      汉武帝的时候,西征部队(主要是讨伐匈奴)还曾与罗马东征军交过战(是历史上的一大碰巧啊)并大败罗马部队

经济科技 农业发展

      汉朝的土地所有制与秦朝相同,土地私有,并可自由买卖。土地所有者须向国家耕地税,耕地税率为亩产的十五分之一或三十分之一。人口税分为算赋和口赋。算赋是丁税,十五至五十六岁的男女每年每人纳一百二十钱(一算)。口赋是儿童税,七至十四岁的儿童每年每人纳廿钱。西汉早期奉行重农抑商政策,虽然恢复了农业生产,但经济势力让然略显不足,而商人地位低下。文景时期,在晁错的建议下,改行贵粟政策,国家存粮进一步大涨,经济实力也因而爆棚,商人的地位也有一定幅度的提高。

      汉元帝时期,土地集中日益严重,自耕农大量破产,沦为佃农。豪强庄园势力日益强大。东汉后期,这一现象更甚,地主庄园势力的膨胀,亦间接导致了三国局面的形成。汉朝时期,铁农具的牛耕是最重要的生产工具,最重要的犁地法是二牛抬杠。一些新式耕田法,如代田法、区田法相继诞生。国家注重兴修水利,尤以关中地区为最。著名的水渠有成国渠、六辅渠、白渠等。东汉时期,出现了翻车和渴乌等水利工具,增加了农业生产效率。

冶铁发展

      西汉早期,冶铁业分国营(中央政府)、官营(地方经营)和民营三种类型。当时著名冶铁家有卓王孙、南阳孔氏等。汉武大帝于元狩三年收冶铁为国营,对国家财政较有利,但民间却鲜有私人冶铁业了。之后一直没有改变此政策。到了东汉,冶铁业由社会自营,加上水排的发明,冶铁业更加发达。汉朝的纺织业亦有国营与民营之分,民间著名纺织业者有陈宝光等。到东汉时期,蚕桑养殖在长江流域和岭南等地开始推广,特别是四川地区。蜀锦更价值连城,在三国时期甚至成为蜀汉一大财源。

商业发展

      西汉早期奉行重农抑商政策,商人地位低下。文帝时期,在贵粟政策下,商人竞买爵位,扩大贸易领域,促进了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其地位才得以提高。西汉时期,全国已有数个商业中心,如长安、洛阳、邯郸、江陵、吴、寿春、番禺、成都等。丝绸之路是当时世界最重要的商路。伴随著商业的发展,一些经商哲学纷纷出现。到东汉时期,中原地区商道线路发达,各地货物往来更加频繁。

五德学说

      汉代起初在汉高祖刘邦时根据五德始终说,定正朔为水德,到汉武帝刘彻时,又改正朔为土德,直到王莽建立新朝,方才采用刘向刘歆父子的说法,认为汉朝属于火德。汉光武帝刘秀光复汉室之后,正式承认了这种说法,从此确立汉朝正朔为火德,东汉及以后的史书如汉书、三国志等皆采用了这种说法。因此汉朝有时也被称为“炎汉”,又因汉朝皇帝姓刘而称“炎刘”。

文化发展

      汉代是中国历史上科技与文化非常辉煌的一个时期。国家也非常重视教育和学识。东汉桓帝时,仅太学生就号称有3万人。

      在史学方面,司马迁的《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也是二十四史中的第一部,为以后两千年正史的编纂提供规范。全书分为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班固所编写的《汉书》分为十二纪、八表、十志、七十列传。全书体例仿效《史记》,惟改“书”为“纪”,废“世家”入“列传”,还开创了刑法、五行、地理、天文、艺文四志和《百官公卿表》。《汉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内容完整的断代史。更是成为了以后历代王朝撰写本朝历史的范本。而两汉时期其他的史书还有《东观汉书》、《汉纪》和《吴越春秋》等。很多西方学者认为,汉代的作家所开创的史学标准,直到18世纪都一直领先于世界。

      汉代在立国时用无为而治之法,文景时期,又用道家黄老思想为主,并辅以儒家和法家思想为法制指导思想,不仅强调无为,还注重礼与德的作用,既承认法律的重要性,又坚持约法省简,务在安民。 而从汉武帝之后,统治者又确立儒家思想成为了正统思想,并辅之以法家思想为法制指导思想,其中心是“德主刑辅”,即先用德礼教化,教化无效再施之以刑罚。这种刚柔相济的治国之道,成为汉武大帝以后汉王朝法制的指导思想。这一思想对后世历代王朝的立法影响很大。汉宣帝曾有名言:“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便是这种思想的精辟阐述。由于秦始皇焚书坑儒所毁坏的很多文献书籍,通过汉代学者的不懈努力和发掘记录得以重现,包括五经当中的古文尚书,也是这时候发掘整理出来的。汉武大帝采纳董仲舒、公孙弘等的意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经学成为学术主流。据历史学家黄现璠考证儒学独尊之时代背景时,曾说:“儒学独尊之原因,在客观条件上是由于汉至武帝,六十余年间,社会经济已呈繁荣;帝王集权亦经树立;学术思想自然趋于统一。盖诸家学说皆与帝王集权冲突,如墨家主平等,道家主放任,等等,皆不利于帝王集权。儒家与民言服从,与君言仁政,正合帝王专制之治。加之,儒家学说范围极广,言训诂注疏校勘典章制,甚至阴阳五行等,皆可附从,故得信仰者众。为此,武帝乃行董仲舒之议,罢黜百家,表章六经,儒学遂取得独尊地位。于是,五经博士弟子以及用儒生,行夏时即于此时开始。博士儒学参与实际政治,已非文景时具官待闲。”[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