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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歌手诉四川一女官员盗歌案败诉 称将上诉(2)

来源:网络转载 2016-05-07 16:45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对于另一被告平昌县人民政府,法院认为,其作为四川省第五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开幕式的承办单位之一,并不是文艺表演的具体组织、策划和实施者,也无证据证实平昌县人民政府在乡旅节上授意或知道平昌县文化馆、周莉萍有侵犯芦菲表演者权的行为。因此,要求平昌县人民政府承担侵权责任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3月25日上午,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芦菲的诉讼请求,并要求承担案件受理费3300元。芦菲不服,当庭表示上诉。

歌手芦菲对一审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当庭表示将提出上诉。

  歌手芦菲对一审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当庭表示将提出上诉。

  【对话芦菲】

  澎湃新闻:两年来,你一直奔忙于维权路上,其间有哪些经历?

  芦菲:为方便搜集相关侵权证据,2014年8月,我与母亲一道前往距平昌县不远的四川巴中市,租房打工。三室一厅的房子,三家人合租,我和母亲同住一间屋。

  我先后在两家餐馆当服务员,每月工资两千元。全部用于房租和母女俩生活。大部分时间,我和母亲一起从网络上搜集侵权证据。母亲有心脏病,我除了打工挣钱外,还要照顾她的生活。今年春节回了趟吉林老家,3月10日才回来。

  澎湃新闻:法院受理案件后,你心情如何?

  芦菲:自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我的诉状后,我就一直很期待尽快有一个结果。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我每隔一段时间就往法院跑,向法官打探案子进展。每一次,对方都说快了,结果等了一年多。

  澎湃新闻:发现侵权后,你和平昌县文化馆签订了赔偿协议书,为何还要起诉?

  芦菲:侵权的平昌县人政府和周莉萍并没有给我赔偿,也没有赔礼道歉,并且侵权行为仍在继续,经交涉无果,只好起诉了。

  澎湃新闻:法院宣判前,你对胜诉的把握有多大?

  芦菲:有朋友告诉我,这起官司中被告涉及政府部门,胜诉几率低,建议我们放弃。但我不这样认为,交给法院的证据都证明侵权事实存在,我和代理律师都认为肯定是胜诉的。相信法院会给公正的判决,但没想到,一审判决结果是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我感觉很委屈。

  澎湃新闻:下一步,你怎么办?

  芦菲:我不服一审判决,当庭表示上诉。目前,正着手上诉准备工作。由于上诉法院为四川省高院,如有必要,我将去该院的所在地成都打工,继续开始一边打工一边维权的生涯。我相信,二审法院会给我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