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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崇原名元崇 姚崇简介 姚崇生平

来源:网络转载 2016-06-22 12:04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姚崇简介

      姚崇,原名元崇,后来因为要避开唐玄宗“开元”年号之讳,改名为姚崇。唐太宗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姚崇生于陕州硖石(今河南省陕县东南),唐玄宗开元九年在大唐都城长安去世,享年72岁。姚崇一生,尽心国政,三朝为相:一代女皇武则天统治时,姚崇官至凤阁侍郎(副宰相)武周结束,李唐复兴后,姚崇被睿宗拜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宰相加衔);玄宗李隆基登位初期诏封姚崇为兵部尚书、同平章事(副宰相),后又加封为梁国公。在中国古代政坛如沙场、骨肉相残煎的社会中,姚崇能佐政三帝,三朝为相,这实在是不 多见的。

     姚崇宦海一生,最大的功绩在于为开创“开元盛世”立下了汗马功劳。开元初年为振兴大唐,稳定统治,玄宗诏封姚崇为宰相。在奉诏接旨之时,姚崇向玄宗提出十项建议,即:第一,废除严刑峻法;第二,不要穷兵黩武;第三,执法公平;第四,宦官不得干预朝政;第五,废除苛捐杂税;第六,皇亲国戚不得充任高官显职;第七,皇上对臣下要以礼相待;第八,皇上要虚心求谏;第九,严禁滥建佛寺道观;第十,鉴戒过去国戚干政之教训。玄宗对这十项建议大为赞赏,同意接纳。在获得皇上恩准后,姚崇立即把十项建议贯彻在施政实践中。

姚崇生平

       早年经历

  姚崇年轻时生性洒脱,注重气节,勤习武艺,以打猎自娱,二十岁后发奋读书,以孝敬挽郎的身份步入仕途,又考中下笔成章举,授为濮州司仓参军,累迁至夏官郎中。

  担任宰相

  696年(万岁通天元年),契丹李尽忠、孙万荣作乱,攻陷河北数州。当时,军机事务繁忙,

  

 

  姚崇姚崇处理得当,有条有理,深受武则天赏识,被擢升为夏官侍郎。

  698年(圣历元年),姚崇升任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成为宰相,后改任凤阁侍郎,又兼任相王府长史。

  704年(长安四年),姚崇因母亲年迈,请求辞去官职。武则天遂免去他的宰相之职,但保留其相王府长史一职,让他奉养老母。不久,武则天又让姚崇兼任夏官尚书,同凤阁鸾台三品。姚崇推辞道:“夏官执掌兵权,臣是相王府属官,兼任夏官不利于相王。”武则天深以为然,便改任他为春官尚书。

  当时,武则天的男宠张易之欲把长安大德寺中的十名僧人调到定州,充实私置寺院,致使僧人上诉。姚崇不顾张易之的屡次说情,断停此事,因此得罪张易之,被贬为司仆寺卿,但仍保留宰相头衔。九月,姚崇出镇灵武,充任灵武道行军大总管、安抚大使,并举荐秋官侍郎张柬之为宰相。

  贬为外任

  705年(神龙元年),张柬之与桓彦范等人,发动神龙政变,拥立唐中宗为皇帝,复辟唐朝。姚崇恰于此时回到京城,得以参与政变密谋,因功赐爵梁县侯,实封二百户。不久,姚崇被外放为亳州刺史,后历任宋州、常州、越州、许州。

  710年(景云元年),唐睿宗继位。姚崇被征召回朝,担任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又升任中书令。姚崇与宋璟协力合作,革除中宗时期弊政,任用忠良,贬黜奸邪,赏罚分明,杜绝请托,使得各项法度重新得到整饬,朝野都认为国家复有贞观、永徽之风。

  当时,太平公主干扰朝政,诸王手握兵权,对皇太子李隆基构成威胁。711年(景云二年),姚崇与宋璟密奏睿宗,建议将宋王李成器、豳王李守礼外放为刺史,将岐王李范、薛王李业由羽林将军改为东宫属官,并让太平公主迁居东都。太平公主大怒,指责李隆基。李隆基无奈,只得上奏皇帝,称姚崇离间宗室。姚崇因此被贬为申州刺史,后历任扬州长史、淮南按察使、同州刺史。他政法简肃,吏治清明,得到百姓立碑颂扬。

  辅政开元

  713年(开元元年),唐玄宗李隆基发动先天政变,诛杀太平公主党羽,后到新丰(在今陕西临潼东北)检阅军队。当时,姚崇正在同州担任刺史,距离新丰不到三百里,按规定应到行在见驾,而唐玄宗也密召姚崇前来。姚崇到后,与唐玄宗议论天下大事,侃侃畅谈,不知疲倦,唐玄宗有意任命他为宰相。 姚崇遂提出十条政治主张:

  实行仁政,废除严刑峻法。

  息兵休战,不求边功。

  法行自近,公平执法。

  宦官不得干政。

  拒绝租赋外的贡献。

  皇亲国戚不得担任台省官。

  礼待朝臣。

  虚怀纳谏。

  不再增建道观、佛寺。

  以两汉外戚专权为鉴戒。

  唐玄宗欣然接受。次日,姚崇被任命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封梁国公,后升任紫微令。

  姚崇拜相后,佐理朝政,革故鼎新,大力推行社会改革,兴利除弊。他从整饬制度入手,罢去冗职,选用官吏,并抑制皇亲、国戚和功臣的权势,注意发展生产,为开元盛世奠定了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

  灭蝗救灾

  716年(开元四年),山东地区发生蝗灾。百姓只知设祭膜拜,却不敢捕杀蝗虫,任由蝗虫嚼食禾苗。姚崇上奏道:“

  

 

  姚崇题跋像[16]《诗经》道:‘秉彼蟊贼,付畀炎火。’汉光武帝也曾下诏道:‘勉顺时政,劝督农桑。去彼螟蜮,以及蟊贼。’这些都足以证明灭除蝗虫是应该的。蝗虫怕人,容易驱除。田地都有主人,让他们救护自己的庄稼,一定会很卖力。夜间焚火,在旁挖坑,边烧边埋,蝗虫才能灭尽。古代有除蝗而没能灭尽的,只是因为没有尽力。”于是派出御史为捕蝗使,督促各地灭蝗。

  当时,朝议鼎沸,都认为蝗虫不宜捕杀,唐玄宗犹豫不定。姚崇进言道:“庸儒拘泥不化,不知变通。事物的发展常有违反经典而切合潮流的,也有违反潮流而合乎权宜的。古时曾有蝗灾,只因不肯捕杀,以致发生饥荒,百姓相食。如今飞蝗遍地,反复繁殖,河南河北家无宿粮,若无收获则百姓流离,关乎国家安危。灭蝗即使不能尽灭,也比留下来形成灾患为好!”唐玄宗深以为然。

  唐玄宗虽被说服,但百官仍疑惧不安。黄门监卢怀慎道:“蝗虫乃是天灾,岂是人力所能除。况且杀虫太多,有伤天和。”姚崇道:“楚惠王吞蛭治好痼疾,孙叔敖斩蛇得到福报。如今蝗虫可以驱除,若任其成灾,粮食将被食尽,到时百姓怎么办?灭蝗救人,如果天降灾殃,有我姚崇承担,绝不会推诿给您。”卢怀慎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