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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下属媒体谈董明珠免职:弃体制身份 换市场薪酬

来源:网络转载 2016-12-13 17:37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15日电 继董明珠在股东大会上发飙后,“光棍节”当天一则被免职的消息,让她再当话题女王,风头甚至盖过了当天阿里的双11购物节。

  对于董明珠被免职,珠海市国资委声明称,是上市公司和所属集团的董事长一般是不能兼任的,是正常的人事调整,不会影响到格力电器的经营。随后格力电器回复称,董总基于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意愿,主动辞去格力集团董事长一职,仍继续担任格力电器的董事长兼总裁。但外界对于免职一事依然众说纷纭。

  今日,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国资委新闻中心主办的《国资报告》今日邀请江西省出资监管企业监事会主席王成饶从4项“国家相关规定”分析董明珠去职的“实情”。

  一、退休年龄限制:正厅级63岁退休

  通过公开资料查寻得知,董明珠是1954年8月出生,到2016年8月芳龄62岁。作为格力集团的董事长,董明珠由珠海市国资委任命,应该算是享受了一定行政级别待遇的体制内干部。珠海作为地级市,四套班子的首官为正厅级,正厅级干部最多只可干到63岁就要退休。她62岁依然在岗,按体制内的说法是,目前享受了正厅级的退休年限待遇,这个待遇非一般干部能享受得到。考虑这一因素,明珠出于不再“为难组织”考虑,而主动辞去体制内职务合情也合理。

  二、员工持股限制:单一个人持股不得超过1%

  2016年8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有人认为,正是文件的这一规定,使明珠的股东与体制干部身份发生冲突,促使董明珠提出辞职,以舍一取一。

  王成饶认为,这一判断并不准确。文件出台并不影响董明珠原有的持股计划,因为文件最后一段写得明白:已按有关规定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继续规范实施。真正对明珠带来影响的是后续持股计划将受限于这个文件。

  9月22日,格力电器公布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额为23.74亿元,份额为1.53亿股。其中,参加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和高管,包括董明珠等6人,认购份额不低于6718.43万股。其中,董明珠本人出资9.37亿元,出资金额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39.52%。如果这个计划能顺利实施,明珠的持股比例将从目前的0.74%上升到1.4%。而《意见》规定,单一个人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囿于这一限制,后续的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会有政策性障碍。

  如果放弃体制内身份,只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董明珠则不受《意见》的约束,行政级别与持股计划相比孰重孰轻,相信她是不会判断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