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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反贪英雄被人黑护法英雄杨剑昌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

来源:网络转载 2017-06-08 18:24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因为敢说敢做,为消费者请命,杨剑昌被视为深圳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一大标志性人物,被誉为“护法英雄”、“布衣青天”……然而,令人感到讽刺的是,作为“护法英雄”的他却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多部门的“证明”之下,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种种理由拒绝为其办理相关工龄手续。为此,知悉杨剑昌遭遇的人们不禁为其鸣不平:“护法英雄”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

  据2016年7月8日《羊城晚报》报道:自去年底开始,杨剑昌发现自己的工龄比预想的少了四年,而这或将直接影响他退休后的医疗待遇,这让满身是伤病的杨剑昌感到不安。

  为此,杨剑昌通过多种渠道向相关部门反映其了合理诉求,并将相关情况向多家媒体进行了反映,相关媒体也作了多次报道。然而,如今,已超过了365个日夜的不懈努力和等待,杨剑昌却仍未能如愿。

  “护法英雄”和“青天布衣”维权涉案金额达百亿元

  公开报道显示,1993年,杨剑昌到深圳市工商局(现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1994年在罗湖区消委会任职至今。从2000年开始,杨剑昌连续三届被选为深圳市人大代表。

  杨剑昌先后成功处理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案件3100多起,涉及消费者20多万人,涉案金额达百亿元,先后被评为中国法制人物、全国3·15贡献奖及为消费者维权十佳,获得中国十大新闻热点人物和3·15金质奖章,获我国30年维权人物奖等。深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罗湖区授予他“文明市民标兵”、“人民满意的社会服务工作者”、“模范人大代表”、“优秀共产党员”等90项国家、省、市、区级荣誉。

  2003年的一天,一位女老师拿着一个新买的、断了弹簧的塑料红发夹,来消委会找杨剑昌,说:“老杨,我前几天在友谊商城花6元钱买了这个发夹,第二天弹簧就断了,我去了3次商城,要他们赔退,他们就是不赔不退。”杨剑昌说,“我听了很感动,这位老师为一个6元钱的发夹跑了3次商城,这不是老师小气,而是她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要是为了6元钱,连跑3次路的车费都不够,她要索回的是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对她说,‘好,明天我和你去商城索赔’。”

  后来,杨剑昌先后6次去商城找经理,次次扑空,第7次才找到。经理听了杨剑昌的诉说也很感动,当下拍板说:“你为她跑了7次,我赔她6个发夹,另外补偿她50元车费。”当女教师从杨剑昌手中接过6个发夹和50元车费,激动地对他说:“你为一个发夹跑了7次,真是消费者的‘青天’!”杨剑昌说,这桩小事让这位教师感动了很久,后来她花80多元钱做了一面锦旗送到消委会。“我认为她虽然感谢的是我,但内心一定会感谢我们的政府,因为我是一个公务员。我拿着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就有责任为消费者讨回公道。”

  “我只是个小人物,但天生犟脾气,从小就好打抱不平,眼里揉不得沙子,见不得不公平的事。”杨剑昌这样解释他选择做一名“维权斗士”的缘由,“我父亲这样告诉我们兄弟姐妹:群众有事找到我,说明信任我,我忠诚奉献,为民讲真话、办实事、办好事,将来社会和人民是不会忘记的。我希望像父亲一样为民办事。”

  “在多年的维权工作中,他为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无私奉献,不怕不法分子的威吓,不畏维权路上的艰难险阻。”这样看似空洞的字眼,却是杨剑昌的日常生活——

  依法行使一个公务员的职责有时候不是那么简单的。奸商靠坑蒙拐骗赚钱,你要保护群众利益就肯定会得罪他们,所以你与他们的斗争有时是你死我活的。杨剑昌说,他所经历的不单是白天吃不下、晚上睡不着的折磨,有时还要冒着牺牲身家性命的危险。

  “1997年到2000年这3年的斗争中,我几乎把命都搭上了,差点被人用车撞死,3次病倒住进医院,8次被泰明公司告上法庭。父亲得知我被告上法庭、被索赔1700多万元,急得发了重病故去,而我竟没能在父亲去世前见上他一面……我在处理案件期间,两次遭到黑色和蓝色小轿车的撞击,靠警惕心才避免了两场灾难的发生……我杨剑昌不管过去、现在、将来,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动摇,只要命有一条,脑袋有一个,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斗争到底。”

  据了解,作为一名党员和公务员,三十多年来,杨剑昌凭良知、道德、责任,坚持为民说真话、办实事、办好事,撰写了一些课题,呈中央几届领导,受到重视和批示,如李长春曾批示:罗湖消委会杨剑昌学雷锋真多(《南方日报》有头版头条报道),任仲夷、林若、朱森林、罗天、王全国、焦林义等领导都对他有过关注,曾定石还带他到深圳迎宾馆见过习仲勋老领导,还有张德江、张高丽、汪洋、胡春华、李鸿忠、王荣、李灏、黄丽满、厉有为、刘玉浦等领导也对他有了解。广东省曾有老领导写信给张高丽:“杨剑昌是三讲的好材料,是依法治国的好素材;不但要提拔、还要重用。”1998年深圳市下文,张高丽、李容根、李德成、袁汶稳等领导曾批示号召全市开展学习杨剑昌活动……2001年1月张高丽又批示“布衣青天杨剑昌”28万字纪实报告文学,由公安部《群众出版社》出版,《南方日报》、《天津日报》连续连载6个月……

  工龄“丢失4年”坚持维权只因患病需久治

  据《羊城晚报》和《南方都市报》报道:2015年11月,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深圳市委组织部要求,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直至此时,杨剑昌才发现自己的工龄比预想中的少了4年。

  “我确实是1980年1月进入龙川县林业局工作,是国家正式职工,1981年2月停薪留职参加深圳特区建设,1984年至1992年在深圳新科特种装饰工程公司工作,之后进入工商局,并在1997年考上公务员,次年转正。”杨剑昌告诉记者,1992年9月,深圳新科特种装饰工程公司因对杨剑昌的档案管理不严遗失,随后该公司向深圳市有关部门申请补办,“把我当作深圳福田的失业青年,按照合同制招工建了新档案。”杨剑昌说,这些年自己的工龄原来都是从1984年开始计算及发的工资待遇。

  杨剑昌告诉记者,时至今日,他之所以如此在乎工龄问题,是因为这可能影响到他退休后的医疗待遇。

  因长期劳累(从来未休过一天工龄候和探亲假),曾因累倒病倒做过3次手术,上午出院下午工作……

  由于身患心脏病及糖尿病,杨剑昌需要每天频繁注射胰岛素。在花销方面,因为杨剑昌现在是普通医疗待遇,每个月仅买药便要花去2000多元,而如今他的医保每月才约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