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首页 > 通知公告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引进高端科技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08-18
[] [] []
各州(市)科技局,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第七批高端科技人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坚持稳定规模、确保质量、优化结构”的要求和“服务发展、按需引进、重在使用”的原则,重点引进高原特色农业、烟草、电力、有色金属、石油化工、食品、生物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及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环境保护、旅游、文化、商贸物流等重点发展产业领域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引才单位上,重点向园区、企业和基层倾斜;在引进方式上,重点是正式调入或全职引进;在引才效用上,提倡产学研结合,注重成果转化应用。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2009 年1月1日 至 2014年 5月 30日 期间,从省外正式调入或全职引进到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具有较好前期科研工作基础和较强成果转化潜力的高端科技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应获得 博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
(二)经省部级以上部门认定的学科带头人、知名专家学者,在国内外某一领域(学科)具有领先地位,拥有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柱产业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专有技术,并能解决急需科学技术难题的人才。
(三)技术成果转化后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取得突出业绩并能促进云南相关产业或科学技术领域加快发展的人才。
(四)申报人选还须有依托在研和拟研的重大科技项目,有明确的阶段性科研任务和目标(3年以上),对带动我省学科和产业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拥有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的核心技术具有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3年后科技成果应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并能量化考核。
三、申报方法和程序
(一)单位申报。由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书,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经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报省科技厅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根据申报条件,由省科技厅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评审。
(三)专家评审。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省科技厅牵头,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引进高端科技人才建议人选名单。
(四)组织审定。引进高端科技人才建议人选经省科技厅党组会研究,提交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报省政府审定。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报送要求是:1.申报书、《云南省引进高端科技人才基本情况表》、《在研项目简要介绍》、《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引进后拟开展的科技项目)、《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附件合并装订一式10份;2.《云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或高端科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3.《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1份。
附件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职称或任职证明材料(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创办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材料;8.2位国内外同行知名专家的推荐函;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报材料请登录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下载。申报材料(含电子版)请于 2014年 9月 5日 (星期五)前报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