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委对新增中档出租汽车运营成本的监审情况,经广泛征求多方面意见,并结合我市主城区现行出租汽车运营实际,我委决定对新增中档出租汽车运价按现行普通出租车运价执行,因此不再召开中档出租汽车运价制定听证会。
特此公告。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