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政府还讲不讲法律
2005年6月4日
2005年5月8日,萧山日报刊登了《萧山客运出租车要“变脸”了》的报道。看了这个报道,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在一个法制社会,在规定政府要以法行政的今天,在不久闭幕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和国务院多次工作会议上一再强调投资是投资人的事,政府不得干涉,在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的情况下,萧山区政府却要出租车强行“变脸”,真让人怀疑萧山到底是不是一个法制社会,地方政府是不是可以无法无天,全国人大作出的决议算不算数,萧山区政府到底受不受国务院的领导。
萧山区现在共有出租车678辆,基本车型为桑塔纳2000,普桑和富康。起步价为五元。由于萧山出租车规定不准进入杭州市区运行,所以出租车的业务主要是萧山农村和一些城区散客。近年来由于下岗失业和失地农民等大量增加,“黄鱼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非法拉客已是遍地开花,又没有一个部门去认真管过,再加近年来油价级级上升,出租车的运营已步履为艰。可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区政府讲什么为了“提升城市品位”,“规范优质的客运出租车服务”牛头不对马面的所为理由,强行要将出租车公司和私人出租车“变脸”。
第一步为2001年各出租车公司和个人通过竞标取得营运权的车辆一律退出营运,并强行要求车主花钱另购新车,车型由区政府硬性规定,而且必须是全新中高档桥车,车内还必须统一配备中高档附属设施。第一步实施完成后,再对余下的车辆实行第二步“变脸”。
老百姓就不明白政府有什么权力强行要求投资人投他们不愿投的投资?企业的设备为什么要政府来决定?使用桑塔纳2000,普桑和富康违反国家道路安全法?违反环境保护法?违反节能国策?区政府根据我国那一条行政法律可以作出这样的强行决定?使用中高档桥车速度快了,道路交通反而安全了?使用中高档桥车,排量增加了反而节能了?反而环保了?萧山现在遍地的非法营运车政府不去管,不去整治,却让以法营运的出租车公司和个体车主雪上加霜,这叫“三个代表”?你政府要搞“形象工程”,要搞劳民伤财工程,主要行驶在乡村的出租车非要改成中高档桥车,却要让出租车主来掏钱,难道你真要把人民政府弄成勒民政府而后快?区政府眼中到底还有没有“法律”二个字?区政府心中到底还有没有“百姓”二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