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管理制度 一、不准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长发者要带工作帽; 二、工作时禁止吸烟; 三、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四、使用一切机工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爱护使用; 五、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光膀子进行工作; 六、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开始一切机动车辆; 七、严禁开努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八、未经领导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随便动用机床设备; 九、工作场所、车辆旁、工作台、通道应经常保持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十、严禁一切低燃点的油、气、醇,与照明设施及带电的线路接触。 汽车维修竣工检查制度 一、按照维修协议合同内容检验; 二、按成都市汽车大修竣工技术标准检验; 三、检验所修项目的技术性能是否达到技术标准; 四、作外观检查应完好清洁; 五、整车外观检查和试车; 六、路试后要填写试车技术卡存档; 七、按维修协议内容和技术标准向用户交车。 汽车电工安全操作制度 一、装卸汽车发电机和起动机时,应将汽车电源总开关断开,切断电源后进行,未装电源总开关的,卸下的电线接头应包扎好; 二、需要起动机检查电路时,应注意车底有无他人在工作,预先打招呼、拉手刹、放空档,然后发动,不熟练人员及学员不得随便发动; 三、汽车内线路接头必须接牢并用胶布包扎好。穿孔而过的线路要加胶护套; 四、装换蓄电池时,应有用蓄电池攀带; 五、蓄电池架发现损坏时,应立即移工修理,不得凑合使用; 六、装蓄电池时,应在底部垫以橡皮胶料,蓄电池之间以及周围也应用木板塞紧; 七、电池头、导线夹应装可靠,不准用铁丝代用; 八、配制电液时,应将硫酸轻轻加入蒸溜不内,同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达到散热迅速的目的。严禁将水注入硫酸内,人员应穿戴胶水鞋和橡胶手套,戴防护眼镜; 九、蓄电池维修、装配间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防火设备,防止人员铅中毒及发生火警。充电池工作间空气要流通,室内及存放蓄电池地方4米内严禁烟火。 十、切实执行电池在新装及大修后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好坏直接影响蓄电池的寿命。初充电后至少应以相当于蓄电池容量的1/10的放电率放电一次,直至单电电压降至1.7V为止。再以初电的充电率充足,充足后安置24小时后方能使用。 十一、充电时应将电池盖打开,电液温度不得超过450C。 十二、蓄电池应用放电叉测量,不可用手钳或其它金属试验,防止发生爆炸。 十三、工作时,如不慎有电液落在皮肤或衣服上,应立即用5%苏打水擦洗,再用清水冲洗。 十四、清洗发电机、起动机及其他电器设备应使用不带添加剂的工业汽油,并注意防火。 内容很多,您留个邮箱,我把详细资料给您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