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就公司 已推出 的或后续拟推出的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已公布的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相关承诺》的签字页)
董事签字:
徐留平 张宝林 朱华荣 周治平
谭小刚 王晓翔 王 锟 帅天龙
刘纪鹏 李 想 李庆文 谭晓生
胡 钰 庞 勇 陈全世
高管签字:
朱华荣 王 锟 黄忠强 罗明刚
杜 毅 龚 兵 王 俊 刘 波
何朝兵 张竞竞 袁明学 李 伟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3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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