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闺蜜在欧洲结婚,我去参加了婚礼,顺道买了一些高级包包,想带回国内用,请问进境时会被征税吗? 答: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的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