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闻网讯(记者 王晨)前不久,一位母亲带着刚出狱的孩子,专程赶到宿豫区检察院,将一幅十字绣送给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干警刘敏。
“东西虽不值钱,但都是我亲手绣的,你们不要嫌弃。我不识字,不知道该怎么说,真的是多亏了你们,让我又捡回了我的儿子!”孩子的母亲激动地说。
这一幕只是刘敏从事青少年帮扶志愿者工作的一个缩影。面对“三不管”的失足少年,她却在志愿工作中和一大批失足少年成为了好朋友。“这些孩子本性并不坏,只是缺少父母的管教,一时走上犯罪的道路。只要稍加劝导和教育,还是可以和正常孩子一样健康成长的。”刘敏告诉记者。
2012年4月,宿豫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杭某盗窃案。杭某虽然只有17岁,但却盗窃作案4起,涉案金额七千余元。在调查中,刘敏了解到,杭某情况比较特殊,父母离异后均重组家庭。杭某在案发前一年多的时间里一直在外散混。鉴于杭某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且是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最后检察院决定对杭某不予批准逮捕。
为了让杭某积极改造,刘敏安排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到临时观护基地澳门街酒店工作,提供食宿且适当给予一定的生活费。并让杭某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做好学习笔记。此外,刘敏每天都会抽出时间和杭某聊天,用一些简单的法律问题抽查他的学法情况,对杭某每一次进步都及时给予肯定,对存在的不足马上纠正。经过半年的观护帮教,杭某现在生活积极,还进入了其住处附近的公司工作,生活回归社会正轨。
“像杭某这样的例子很多,几乎每天都能接触到,这些孩子都急需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关爱。和这些孩子相处,我把他们当做是自己的弟弟妹妹,以一个大姐姐的身份去关心照顾,就希望他们都能重新回归家庭和社会,能够被学校和社会所接纳,重新书写自己的七彩人生。”刘敏说。正是因为有着对于失足少年的那份关爱,刘敏获评为2013宿迁“十佳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