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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劳改村”变迁:刑满释放者与狱警做邻居(2)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8-22 12:42 编辑: 网络 查看:

  搬到省一监老生活区后,杜成高和他的老朋友杨中山都有邻居是“干部”,但他们几乎不和对方接触。原先住四合院的居民们,只喜欢和自己的老邻居接触。只要不下雨,四合院老居民们便会聚集在“工人楼”前打麻将或打牌消磨时间。同一个小区里的警察、工人、退休干部路过,顶多只是投去匆匆一瞥。

  “我隔壁是分给一个小干部住的,不过人家不常来,只在里面堆了些东西。”杜成高说。因为觉得打牌容易惹是非,他从不参与。每天除去逛逛生活区的菜市场外,便是去杨中山家聊天。至于狱警邻居,“以前不和他们来往,现在没事也不来往。”

  尽管四合院居民们曾在监狱服刑,但他们大多在上世纪70年代末便已释放或平反,成为监狱企业的工人,重新拥有了公民的权利。只是,虽然人身自由及公民

  权恢复了,但他们仍时刻感受到某种“区别对待”。

  杨中山、张成贵等人举了一个例子:同是留在监狱工作,有的人员转为企业正式工,但有的人却一直转不了,直到退休,身份也只是“暂留待迁”。不仅平时工资有差别,逢年过节发的钱也有差别。如果狱警发100元,转成正式工的可能发60元,“暂留待迁”则只有30元,甚至没有。而退休工资,转为正式工的有人拿2700元,有人拿2000元,“暂留待迁”则更低。

  拿着几百元或10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在昆明,无疑十分拮据。因不满工资待遇问题,有“暂留待迁”人员曾经进京上访,但途中又被劝返。而在2010年火灾发生后,四合院的居民借记者来采访的机会,反映了生活困难和工资待遇不平等问题。

  报道出来后,四合院居民们觉得,媒体的介入对监狱和其他政府部门是有触动的。“暂留待迁人员的退休工资涨了,每逢过年过节,发给干部的东西,我们也有一份。”

  尽管待遇上的差别正逐渐消除,但四合院居民仍觉得,别人心中的“有色眼镜”不会轻易摘下,差别对待的痕迹还在刺痛他们。

  每个季度,监狱生活区的居民都会领到一张由省一监后勤服务中心发放的“住户水电费结算单”,单子上除了标明住户用的水、电数量和费用外,在“部门”一栏还标明了“退留”字样。虽然这张单据只是给住户的,但这让居民卯大爹非常不满。“我又不是没交钱,何必在单子上这样写?”

  “退留”二字,一直在提醒着这里的住户“你们是留队人员”,一直在揭着过往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

  “以前在厂里上班,人家会骂我们是‘烂留队的’。虽然现在干部不计较这些,在公交车上也会给我让座,但很多50岁以上的干部还是带着阶级斗争观点的。我们之间根本不理睬。”张成贵说。

  令“退留”不满的,还有住房补贴问题。他们一直在强调“干部的住房补贴都发了,但工人的多年来却迟迟没有发放”。

  “待遇不平等”的观点,生活区的其他住户也认可,但能理解个中缘由。93岁的李大爹是监狱的普通退休职工,谈到区别对待的问题时,他说:“以前对他们是有歧视的,虽然现在工资、福利上的差别不大了,但没有区别是不可能的。毕竟干部管教过他们,思想上肯定是有差别的。”

  而当谈到与四合院居民混居一年有何感受时,省一监的一名家属说,平时和这部分人没什么交往。转而强调“他们原来都是重刑犯,还有判死缓、无期留下来的。现在他们福利也好了,还能跟干部一样,买刚刚建好的经济适用房!”言辞之间,意味深长。

  叶落归根,或是独自离去

  在曾经的囚犯们心中,监狱不应该是他们人生最后的归宿。即便现在生活在此,他们仍想努力摆脱。

  今天,省一监于2008年开始集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已经建成。原先居住在四合院的居民,有一部分人申请到名额后,由子女出资购买装修,即将乔迁新居。

  2008年集资时,卯大爹为了改善住房条件,争取到了一个名额。一套75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缴纳约25万元房款就能得到。这与同地段的商品房相比,已经便宜了不少。但他经济困难,购房款主要由他第三任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孩子支付。

  如今搬迁在即,老两口却犯难了。因为新房属保障性住房,搬家后,监狱要收回他们居住的公房。但购房款是孩子出的,即便搬进新家,老两口也是与孩子们挤着住。

  经适房的价格已经非常优惠,但杜成高、杨中山、张成贵等多位四合院的居民仍没有购买。究其原因,三人在入狱前均已成家,入狱后离婚,释放后重新组建家庭。他们在第二次婚姻,甚至第三次婚姻的过程中,耗光了微薄的积蓄。另外,他们“落叶归根”的心态始终未泯灭。

  杜成高出狱后,娶了寻甸老家的媳妇,有两个儿子,还在老家建了房子。1997年退休后,因家务繁忙,孩子也在老家上学,大半时间都是在寻甸老家度过。如今孩子都已经成人,一个打算在嵩明成家,另一个在部队服役。他这才返回省一监常住。杜成高计划,如果监狱下次建公租房或廉租房,他想去申请,为的是给儿子们来看自己时有个落脚处。

  但,这并不是杜成高理想的最终归宿。他希望在自己终老之前,能够回老家入土为安。“我没想到这辈子会和监狱扯上关系。昆明条件再好,这里毕竟还是监狱。我不想在我死后,还有人指着我的孩子说,‘他爹是劳改犯,最后都死在监狱’。”

  今年88岁的杨中山老人,他的第二任妻子给他在昆明市郊买了一块墓地,但他惦记着双柏县农村的老家,那里还有亲人给他准备的一口棺材。最近,他内心一直在纠结,犹豫着自己将来到底要在昆明火化,还是埋回老家。

  “如果在昆明火化,我一个人,太孤苦伶仃。要是回老家,还能和我的父母、妹妹埋葬在一起,清明节时,还有亲戚可以给我上上坟。”患有重度眼疾的杨中山独自坐在破旧昏暗的家中,平静地诉说着。

  尽管待遇上的差别正逐渐消除,但四合院居民—曾经的犯人们仍觉得,别人心中的“有色眼镜”不会轻易摘下,差别对待的痕迹还在刺痛他们。(记者 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