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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情日记记录民生琐事 句句饱含深情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9-07 17:49 编辑: 网络 查看:

邛崃水口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李霞琼有个很好的习惯,每天都要写民情日记记录走基层的点点滴滴。记录的事情虽然很繁琐简单,但却在字里行间透露出为民服务的拳拳真情。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江俊)3月24日报道 邛崃水口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李霞琼有个很好的习惯,每天都要写民情日记记录走基层的点点滴滴。记录的事情虽然很繁琐简单,但却在字里行间透露出为民服务的拳拳真情。

李霞琼民情日记摘录

2014年2月27日 星期四 阴

今天我镇计生办在梁山村村委会开展上半年“三查一治”工作,早上8:00,我就和计生办工作人员李叔、小谢一道从政府向梁山村出发,计生办郑主任从城里直接到梁山村。车到马湖红旗桥时,便桥堵车,我们只好下车步行,抬着药具从红旗桥下方一座小桥绕过去。到达村委会,现场已来了部分育龄妇女在开始检查了,我们工作人员和村上干部一起帮着维持秩序、发放计生用品、答复群众咨询问题,检查工作有条不絮进行着,由于今年我们工作安排的早,村上也利用“走基层”入户收集问题时及时通知了育龄妇女检查时间、地点,今年到检率比历年都高。

一直忙到中午12:30,由于下午我要到市上参加 “全国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红旗桥交通还不顺畅,午饭过后我就绕道大同向城里出发了。下午3:00,会议准时开始,大约3:40左右,接到包主席电话,说是我镇李桅村20组一个叫李沛良的村民和四川电视台记者一起来咨询他小孩入户问题,因今天我们计生办工作人员都在梁山村开展上半年“三查一治”工作,我又在城里开会,就让包主席告诉他们说在电话咨询行不?后来包主席说李沛良和记者准备一起到梁山村现场咨询。会后,电话联系了在场的郑主任情况,她说是据李沛良称,自己有3个孩子未入户,其中最大小孩已16岁,现在入户需如何办理。由于李沛良反映问题比较特殊,且当时李沛良情绪比较激动,问他一些基本情况他也未答复,她们当天未给予明确答复,告知李沛良待工作人员将事实调查清楚后再答复他如何办理,李沛良本人未表示异议。

2014年2月28日 星期五 阴

今天继续在水口卫生院开展“三查一治”工作,上午来检查妇女比较多,一直忙到中午,估计下午来检查妇女要少些,我和郑主任准备到李沛良家中实地调查了解。

下午1:00,安排好现场检查工作后,我们和李桅村干部一起到李沛良家中,李沛良全家都不在,我们对李沛良邻居何连芬、杨升连和李桅村支部书记侯锡树、村主任杜家树、妇女主任李开静进行了李沛良的基本情况调查。

经调查,李沛良,曾用名李良富、李正华,水口镇李桅村20组村民,1964年生,上个世纪80年代男到女家与水口镇石尊村5组村民庞明芬结婚,婚后于1986年4月20日生育一女孩,取名:庞敏。在其女儿10岁左右时与庞明芬离婚,回李桅村20组居住,女儿庞敏随母亲庞明芬生活。

李沛良现任妻子,卢薛如,火井镇雅棚村3组村民,大约是1996年由李沛良父亲在外算命时带回家,带回家时卢薛如带来一名约6、7岁左右女孩。卢薛如到李沛良家时,李沛良在外务工,约1年后回家并与卢薛如同居,至今未办理结婚手续。同居期间,曾非法怀孕,经当时水口镇、村干部多次做工作,自行终止了妊娠。随后卢薛如一直闭门不出,不与周围邻居接触,大约在1998年和1999年期间在家偷偷生育了两个男孩,现年约16岁和15岁左右(大约在双方第一个男孩出生时,卢薛如带来的女孩被其亲生父亲接走)。随后,李沛良全家外出,邻居听说在外期间又生育了一女孩,现年约10岁左右。李沛良全家外出期间,与本村村民几乎无联系,村干部在通知他办理各类事情或需他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时,他本人不是很情愿配合,需多次联系做工作。

由于李沛良一家已外出多年,周围邻居和村干部都只是了解他们的大概情况,涉及细节问题并不十分清楚。

我们将调查情况形成材料,让被调查人确认签字,取得了第一手资料。在调查过程中,接受调查的群众都很热情,不断端茶倒水、拿水果,也非常配合我们,有问必答,使的我们调查很顺利,还一直夸奖我们工作做得扎实,让我们很不好意思,群众就是这样,看到你是实实在在做事的,他就会信服你。看来,开展“走基层”活动确确实实走的是“民心”,如果是我们坐在办公室处理这件事的话,就收不到这样的效果了,群众对我们看法也会大打折扣。

2014年3月1日 星期六 阴

尽管是周六,但因李沛良事情还没完全调查清楚,我和郑主任仍然很早就来到单位,准备对李沛良情况继续进行调查,我们先到派出所查询李沛良夫妻的具体信息。

水口派出所何警官非常热情的接待了我们,在系统里帮我们查到了李沛良和现任妻子卢薛如信息并打印给了我们。我随后又向他咨询了小孩入户办理程序,据何警官介绍,目前办理小孩入户至少需提供以下材料(具体因情况不同,要以公安机关答复当事人为准):

(1)准生证(如是违法生育小孩需提供计生部门下达的入户通知书);

(2)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双方结婚证;

(4)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本、身份证。

以上材料中准生证(或入户通知书)由计生部门办理,由于在实际办理入户过程中,特别是办理违法生育小孩的入户时需花费时间较长,并需缴纳一定社会抚养费,所以群众误认为办理小孩入户是计生部门职责,产生“交了钱就能上户”的认识偏差。实际上,计生部门的职能职责是针对违法生育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其他如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户口本等还需当事人按公安机关要求出具齐备才能入户。

了解到这些情况,心里就有了底,回到单位,我一边把调查情况整理成文字材料,准备跟领导汇报,一边安排郑主任和李沛良电话联系一下,告知他小孩入户办理程序,并通知他到计生办来办理相关手续。初步看来,李沛良和卢薛如共同生育的3个小孩都不符合政策规定,属于违法生育,需要接受违法生育处理后计生局才能下达上户所需入户通知书。

李沛良见我们主动联系他说小孩上户事情,这次情绪明显比第一次见到我们时平稳了许多,在知道小孩上户所需程序时,可能考虑到首先要接受违法生育处理,便匆匆挂断了电话,并没有回答我们其他具体问题。尽管还是没有了解到他们家庭具体情况,但从他态度上看,已经和我们第一次接触他时好的多了。

2014年3月3日 星期一 阴

早上9:00上 班时间刚到,我就和郑主任一起到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查询李沛良和卢薛如的婚姻情况,可能是年代久远原因,现有系统里查不到他们的婚姻状况。

民政局出来,我们又到计生局,将调查到的李沛良情况向计生局何局长进行了汇报,并向负责政策法规的柳科长咨询了李沛良这类违法生育的处理办法后才回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