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时间,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同班同学林,他长得好像电视剧里演的萧十一郎,看着真的很帅,弄一个周杰伦式的发型,他可是众多女孩中追求对象,我虽然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有权利喜欢人吧,可是该在怎么办呢,这事可不能告诉好友菲,不然一定会弄得全校皆知。其实自己也不知道这算不算爱 ,只能说是喜欢吧,于是,在之后的日子里,我可受了不少的罪,因为他喜欢打篮球,我也喜欢,所以,为了能够更多接触他,我不管太阳多大,更不管雨下多大,也不管已经有几次没交作业了,只是一直在练,可是终究没换来他的一眼,他是走读生,我也曾傻傻的每天早早的走出校门,躲在一个角落,只为看他潇洒地走过,然后泛着花痴想"他一定会喜欢我的,"哈哈,或许很无聊,可那时的自己完全不知道,只是一次,同寝室的室友谈论说雪也喜欢林,早上,雪开心地说"一定会拿下"可下午,雪就垂头丧气的回来了,雪那么漂亮,那么温柔,身材那么好,家庭也好,可林怎么不答应雪呢?但我是明白了,连雪那么好的人他都不喜欢,更何况自己,长得那么丑,还是别梦了吧!从那以后,我不再为他做任何事,尽管偶尔会难过。但我把他放在了心里,我坚信这样才是最正确的,后来我的成绩一点一点提了起来,而他,学校点名批评了许多学生,其中就有他,请学生到办公室,也有他的身影,我只静静的为他难过着,没过多少时间,他被开除了,去了哪里,我没有去打听,我自己明白,我喜欢的是一种感觉,初中的生活,有了巧克力,也该来点话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