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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美容美发行业经营行为

来源:网络转载 2013-07-07 03:04 编辑: 网络 查看:

  本报讯(记者 董皓 通讯员李来忠 胡靓靓) 根据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全市美容美发商品和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发区工商局薛家岛工商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美容美发行业专项整治活动。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以美容、美发商品和机构为重点,首先,对辖区内美容美发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 、查看是否存在有证无照、有照无证或无证无照等问题,是否持有医学美容的相关证件和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重点查处无照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行为。

  其次,规范美容美发行业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价格、功效 、适用范围以及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采用格式合同条款免除经营者依法应承担的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责任、财产损失责任、违约责任以及加重消费者责任行为,合同欺诈行为等违法行为。

  检查所销售的产品,严厉查处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标准文号、厂名和厂址,卫生许可证编号,无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变质、失效的产品,擅自分装、勾兑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进口的化妆品包装是否标有中文标识和卫生部批准的文号,或将“三无”商品灌入名牌商品的小包装瓶内使用,或乱标厂名、产地等违法行为。

  作者:董皓 李来忠 胡靓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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