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门前有条河,每年都有不同的人以同样的方式落水。水很深,掉下去的人,很少有生命迹象。当然也不排除专程来自杀的。夏天来临,每家父母都会千叮万嘱自家的孩子,不能下河。这时,为了有更好的说服力,就会拿村里落水的人来教训他们,让他们能身临其境地感受到,如果不听话,自己可能真的会跟他一样死掉,再也回不来了。要是认识生前落水的人,印象可能深一些,教训的也深一些。要是没什么记忆,孩子们可能只是笑笑,以为是大人编出来吓唬他们,感觉像一个传说,一个玩笑。所以就会大意,就会明知故犯,结果是已来不及反悔,成为下一下最好的实例。有一个池塘落水的教训:说一个学生,在暑假时接到武汉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太高兴于激动,就带着同伴到池塘游泳,抓鱼,下去后就没上来了。一个地方传到另一个地方,家里传到学校,高中传到小学。总之教训就是:生命诚可贵。十几年寒窗苦读,有了成果,一时就毁于一旦。要是不听话,去了,结果和他一样,像他那么优秀的人都掉下去了,更不用说一个普普通通的你了。流传在农村这样更好的教训就是:这样掉水淹死的人属于凶死鬼,为什么每年都会有人掉下去,那是凶死鬼在三年之内必须要拉一个跟自己一样的人来替身,否则自己将会打入十八屋地狱,受严刑拷打。听的人毛骨倏然,胆战心惊,会达到不光是看到,就是想到就害怕的效果。现在住进了城里,每天每时每刻都会看到或听到因交通死去的人。每当看到那些标语:“别拿生命开玩笑,安全第一最重要 ”“请注意,事故多发地段”“雨雪天气路滑,请慢行!”……不由的感觉离自己很远,有点沾沾自喜,逍遥自在。或许会想:一定是哪个傻子?哪个倒霉蛋?哪个该死的家伙?自己没喝酒,自己很清醒,自己不是会犯哪样的低级错误的。但要是自己的亲戚,朋友,同学,甚至是家人,出过这样的事故,可能想象就不一样,最起码,或多或少,他感受到了生命的重要,提示的必要性,知道一时大意有多大的危害性。就像乱穿马路一样,不是过马路的人怕车,而是车怕人,车撞了人,要是遇到一个难缠的主,车的主人也可能永远反不了身。要是除了斑马线,其它地方都是很深的水,那些路人还会茫目地走捷径路吗?乱丢垃圾就会有一条蛇来咬他(她),他(她)也不会那样随意了。同样,当一个得过重病,从鬼门关里走过一趟的人,他才知道生命有那重要,别人对他的帮忙有多伟大,他才会帮助别人,回报社会。不然,依然是冷莫和无知。我们常会这样记住教训。用别人的生命来挽救自己的生命,用自己的生命来挽救更多需要知道生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