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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舞金秋神农架”有奖征文活动办公室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日
江苏“桃林酒杯”全国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江苏省东海县桃林镇西依马陵古道,北与山东郯城县接壤。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自古有“海西第一古镇”之称。闻名遐迩的桃林酒就出自桃林镇。桃林酒始酿于北宋,至今已一千多个春秋。享有“名扬苏鲁三千里,味占江北第一家”的盛誉。清末桃林武举马联甲在任安徽总督时曾把桃林酒作为贡品,献给慈禧太后,慈禧尝后大加赞赏,并赠送桂花树两棵,一曰金桂,一曰银桂。
至今,金银桂仍在桃林酒厂内,郁郁葱葱,生机勃勃。1983年,时任江苏省委书记后为中顾委常委的江渭清同志来东海视察工作,品尝了桃林酒,题诗一首云:大曲桃林一朵花,清香可口众人夸。酒逢知己千杯少,自古英雄爱酒家。桃林酒曾多次荣获国家、省市级大奖。上个世纪一九八五年获市优,一九八七年获省优,一九八八年获首届中国食品博览会银奖。现有桃林珍品、桃林大曲、桃林窖藏、水晶之都、桃林大板斧、福如东海六大系列三十多个品种,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和赞誉。为了传承源远流长中华酒文化,繁荣中华诗词创作,特举办江苏“桃林酒杯”全国诗词大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支持单位:
江苏省诗词协会
连云港市诗词楹联协会
2、主办单位:
江苏桃林酒业有限公司
东海县诗词楹联协会
3、大赛组委会:
名誉主任:凌启鸿 江苏省政府原副省长,江苏省诗词协会会长
主 任:葛韶华 江苏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江苏省诗词协会常务副会长
副主任:吴加庆 江苏省诗词协会副会长,连云港市诗词楹联协会会长
马广群 江苏桃林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景华 东海县诗词协会名誉会长
委 员:(略)
4、大赛评委会:
主 任:徐宗文 江苏省诗词协会副会长、《江海诗词》主编
副主任:李德身 连云港市诗词楹联协会第一副会长、主编
委 员:(略)
二、参赛对象:
全国各地及海内外诗人词家和诗词爱好者均可参赛。
三、征稿要求:
1、作品要求以桃林酒、金银桂、老龙泉、马陵古道等为题材,体现桃林酒的悠久历史以及酒文化。诗,限格律诗,谢绝排律、古风及组诗。采用平水韵或中华新韵,但二者不得混用,如用新韵,请注明。词,按词林正韵,词谱依照龙榆生的《唐宋词格律》或《钦定词谱》。
2、每位参赛者投稿以3首为限。来稿须字迹工整,纸稿用打印稿。信封左上角请注明“参赛稿件”字样。电子邮件标题请填“江苏‘桃林酒杯’全国诗词大赛投稿”字样。来稿均须注明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3.作品必须为原创,文责自负。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200元;
入围奖60名。
对以上100名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和作品将在中华国粹网、中华诗词网站、诗词云网站、《江海诗词》、《东海日报》、《东海诗词》、西双湖论坛、在海一方论坛上公布。
五、征稿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到2014年6月30日截止(以邮戳或电子信箱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六、投稿方式:
1、纸质来稿请寄:江苏省东海县《东海诗词》编辑部(县图书馆四楼)王家麟收,邮编:222300
2、电子来稿请发送邮件至:dhsc369@163.com,请不要以“附件”形式发送。
纸质稿和电子稿请只选择一种投稿方式,切勿反复投稿。
七、其他事项:
1.凡参赛作品,主办方有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2.凡参赛者均视为遵守本大赛规则。
3.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