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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金铃子证明没有抄袭的唯一办法

来源:网络转载 2016-10-23 17:23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关于唐诗金铃子为一首诗歌《在暮色中赶路》谁抄袭谁的纠纷,过去近半年了,现在因为金铃子又在挑起风波,所以有必要,也有理由对占领了制高点的金铃子提出抄袭嫌疑的追问。主要理由是:



    1、事情是,首先是金铃子提出的唐诗抄袭了她的诗《暮色多么沉寂》(而且相当肯定),唐诗对金铃子的指责并未回避和含糊,而是当机立断回答了她的指责,并作了详细描述,没有抄袭金铃子诗歌。值得注意的是,唐诗十分肯定地说,他可以并一定会拿出经得起法律查验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他是清白的。我们在网上反抄袭案例很多,没有见过一个抄袭者如此态度明朗地表示敢接受法律审判。比如贵州省作协副主席赵朝龙抄袭事件在网上曝光后,他根本不敢出面申辨,而是急于打听是谁写的,想伺机报复对方。


    2、唐诗金铃子抄袭案发后,首先是金铃子先发制人,多次对媒体讲过,要告唐诗。分析金铃子情况,她要打官司的话,条件比谁都好,律师随叫随到,她自称理由和证据充分,躺着都能胜诉。至于钱,她有的是,何况胜诉后,败诉方会赔偿。但是,金铃子喊到最后,却编了一段搞笑的理由,自己给自己下台,不告唐诗了。本来相信和支持金铃子的人,感到被她忽悠了,感到她像小丑表演,还感到她先声夺人是掩饰她的家丑。从这里引发的思考是,金铃子闹得越凶,反而让人产生了她的抄袭可能性越大。


    3、从此事结果看,主办单位应该责成唐诗交来了有效的证明他真的没有抄袭金铃子作品的材料。主办单位应该是郑重研究后作出了不公告的公告。没有收回颁发给唐诗的10万元奖金,便是说明。

    金铃子那阵高调要上法院,说过要连主办单位一起告。现在主办单位的态度对金铃子更不利,如果金铃子真是干净的金铃子,应当立即起诉。在那些群里、圈里泼妇骂街,骂了又删,删了又骂,有个屁用!


    金铃子别误会, 我分析认为,鉴于此案进展现状,为了说明不是你抄袭,唯一办法是快快起诉,只有看法律如何宣判,你是金铃子还是假铃子。骂是没用的。


    一路上高喊要起诉,结果又瞎编一些理由不敢起诉,说明什么?

    5月份写文章我就说过,如果支付诉讼费有困难,我愿集资支持你。



                                                    ( 郑正西 )



   附两点说明:对唐诗一首短诗获10万元奖,我不支持。对唐诗办诗歌奖采用网络投票,我一贯反对。但这些与作品抄袭无关,不应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