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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湖南省诗歌学会第四批会员的通知

来源:网络转载 2017-04-25 14:23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关于发展湖南省诗歌学会

第四批会员的通知


 

全省诗人、诗歌工作者:


  湖南省诗歌学会于201582日成立,已发展三批会员共计519人,为发展壮大诗歌队伍、满足诗人与诗歌工作者的愿望,现就发展第四批会员通知如下:

凡湖南本地的或者长期在湖南生活、工作、学习的外籍人,从事诗歌创作、评论、研究、教学、翻译、出版、编辑工作,赞成本会章程,符合本会入会条件者,履行一定的程序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凡湘籍人员现在外省市工作与生活者,符合本会入会条件者,履行一定的程序后,可成为本会荣誉会员。

加入本会流程如下:

1、认真阅读《湖南省诗歌学会申请入会细则》,了解入会要求;

2、填写《湖南省诗歌学会会员登记表》;

3、将《湖南省诗歌学会会员登记表》与其它申报材料挂号邮寄或送达省诗歌学会;

4、将《湖南省诗歌学会会员登记表》电子版发送省诗歌学会联系人

5、本批会员申请截止时间:2017228

 

本会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综合楼二栋616

        收件人:湖南省诗歌学会        邮编:410001

        联系人:何青峻

邮箱:3047029413@qq.com

电话:(073189791319    18711069958

 

 

 

附:湖南省诗歌学会申请入会细则

 

一、申请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在诗歌创作、诗歌理论、诗歌编辑、诗歌翻译或诗歌教学中,取得一定实绩,并在诗歌界产生一定影响的诗人、诗歌理论家、诗歌编辑家、诗歌翻译家和诗学教育工作者,可以申请加入本会,成为个人会员;

4、有关单位可以申请加入本会,成为团体会员。

5、个人入会具体条件如下:

已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诗歌学会会员、湖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地市级作家协会会员、省级行业作家协会会员者,本人提出申请(只填写会员登记表,无需再报其它资料),经本会核实审批后,即成为本会会员。

不具备以上条件,但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提出入会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成为会员:

1)在地市级以上文学期刊、报纸副刊发表10首以上诗歌作品或3篇以上评论作品、翻译作品,或在省级以上大型网站文学专栏或全国性文学网站发表30首诗歌或5篇以上评论作品、翻译作品,或正式公开出版一本以上诗歌专集或诗歌理论著作者;

2)获得地市级文联、作家协会以上文学创作三等奖以上奖项者;

3)在诗歌编辑、教学与诗歌组织活动工作中,取得一定实绩、具有一定影响者;

4)担任领导职务,且具有一定的诗歌创作、研究水平,对推动本地区、本单位诗歌创作活动有重要贡献者;

5)热爱诗歌,乐于为本会捐款、资助者。


二、申报材料


1、《会员登记表》与作品一同寄达湖南省诗歌学会,在信封上注明“入会申请”字样。

2、在报刊上发表的诗歌作品,可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报刊名、版次与发表日期,个人专集须是国家正规出版物。

3、如寄纸质打印作品,诗作不少于20首(诗作以短小、精练为主,每组诗总行数不超过500行);论文不少于5篇。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凡有意申请参加湖南省诗歌学会者,均可从湖南作家网、湖南诗歌学会博客、湖南读书网自行下载《湖南省诗歌学会会员登记表》,或者向学会工作人员联系索取,申请表所填报信息及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

2、   申请表一式一份。入会申请未获批准者,再次申请须按照本办法重新申报。

3、请用挂号、快递等方式邮寄申报材料,包括填写的申请表、二寸照片两张(由于考虑到此前会员上交的照片零散、易混淆、不便于管理等,本次会员证可由学会发证后会员自行粘贴,不影响证件其有效性),并注明“申请入会”。申报材料不再退还本人。

3、  发现有抄袭、剽窃行为或其它创研污点者,湖南省诗歌学会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4、入会将收取一定金额的会费,会费标准另行通知,本会欢迎入会者给学会自愿捐助费用,金额500元以上为起点。

 

 

湖南省诗歌学会官方博客有会员登记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