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股汇总:7月28日盘前提十只股整体涨幅达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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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28日,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 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201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6)。产业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微博]、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并得到国资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如需)后,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自2015年7月11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系统以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适时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计划累计增持比例将不超过公司已公开发行总股份的 2%。截止到2015年7月28日收盘,产业集团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票8,493,82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1%。本次增持前,产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82,156,31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08%;增持后,产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90,650,13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79%。
二、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是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实施已披露增持计划的一部分。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为稳定股价,维护广大股东利益,产业集团将严格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增持计划详见公司2015年7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6)。
三、产业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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