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事名称
(一)分站赛
1.邵武站:裁判员、运动队于5月13日报到;
2.鄂尔多斯站:裁判员、运动队于5月31日报到。
3.宣汉市站:裁判员、运动队于6月24日报到。
4.四平市站:裁判员、运动队于8月10日报到。
5.安龙县站:裁判员、运动队于9月19日报到。
6.峨眉山站:裁判员、运动队于10月26日报到。
(五)总决赛报到时间
温县站:裁判员于11月1日报到;运动队于11月2日报到。
(六)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九、经费
(一)参赛运动员往返交通、食宿、医药等费用自理。
(二)食宿标准:详见补充通知。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由中国武协选聘。
(二)裁判员的选派另行通知。
十一、其它
(一)运动员须自行办理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需委托大会办理的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二)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三)竞赛规则和规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武术协会。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